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

2012-12-25

——2012年9月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马朝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局有关接受评议情况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持续和提升“六加一”攻坚战,做好规划引领工作
在今年市委主要领导讲话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规划部门要提升规划水平,“加快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努力打造区域副中心城市”。围绕持续好、提升好城建攻坚战,我们着重在规划引领上下功夫。
    1.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引领工作的意见》。确定56项规划编制任务,涵盖了文物、水务、园林、市政等专业内容。为切实加快城乡规划编制任务的完成,我局又成立了规划引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组织协调、论证评审、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列出了推进规划项目完成时限表,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个人,确保各项规划编制任务落到实处。
    2.完成了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去年以来,我局多次进京与国家14个部委进行汇报和沟通,有力推进了四期总规的报批过程。2012年4月9日,国务院批准了我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
    3.加快近期建设及分区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洛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已经市政府批准。2012年4月21日,《洛阳市洛北城区分区规划》经市城市规划专题委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
    4.全力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为科学确定各类用地指标、地块开发容量,确定了洛北城区70平方公里、新区伊滨区51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确保2012年年底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5.积极组织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洛北城区生态廊道限建区专项规划》、《洛阳市交通专项综合规划-停车设施规划》、《洛阳市10个出入口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景观设计》、《洛阳市中心城区与周边五条快速通道沿线绿地景观规划》已提请市政府按照程序批准实施;《洛阳市中心城区亮化规划》、《洛阳涧西区工业遗产保护规划》、《洛阳市城市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2011-2020)》等近20项专项规划均已获市政府批准或按程序稳步推进。
    6.努力提高新区规划保障能力。相继组织开展了《新区总体规划》等13项规划编制任务;完成了洛栾高速引线、伊河生态廊道新希望组团等一批市政基础项目的规划保障;为中央商务区和伊滨公园建设、128个城乡一体化区域建设项目、行政副中心项目、正大广场、科技城和动力谷核心区等重点建设项目编制了规划;完成了龙门大道两侧建筑改造提升方案等。
    7.健全完善了县域及村镇规划体系。组织指导各县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及报批工作。目前,我市八县一市的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已经全部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8.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重点搞好城乡统筹。制定了《洛阳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试行)》,为市政府代拟了《洛阳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组织编制了《洛阳市市域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目前,由我局负责的33个试点社区建设规划已全部通过审查。
    (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高规划审批和服务水平
    结合“作风转变年”,我局积极改进审批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1.设立行政许可办公室。年初,我局在行政服务大厅规划局“窗口”成立了行政许可办公室,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各种办件结果,并对局内部各科室办件效率进行督办和监督。既实现了受理和审批两分开,增加了公开透明,又互相监督,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在今年第二季度评比中,获得“红旗窗口”称号。
    2.建立规划办公自动化系统。为提高审批效率,我局投资60万元建设了办公自动化系统。所有受理的报件全部网上审批,每一个审批都限定了时间,超出时限,红灯亮起,将被追究责任。目前,市作风办要求的再造优化审批流程已纳入我局网上审批程序,承诺时限由法定的15至20天压缩至6至7天,比去年又减少一天。此外,我们还进一步精简了工作流程,把5个签批环节减少到3—4个。由于我局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7月份被市纪委通报表彰。
    3.积极为民生工程提供服务和保障。去年以来,围绕民生项目召开城市区、企业及各类代表座谈会13次,现场办公38次。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对旧改项目,坚持规划底线,保证建筑密度、容积率和采光都符合技术规范,配套设施符合技术指标要求;二是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坚持超前服务,提前办理。特别是保障性住房项目为争取项目资金,往往是在土地手续不全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规划手续,我们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规划审批程序,先期对总图方案进行审批办理;三是对学校、医院、幼儿园和社区用房等项目建设,严格规划审批,从严控制建设用地,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核实验收;四是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规划强制性指标规划控制管理;五是对工业类项目简化程序,提供高效服务。近两年来,共受理城中村改造项目20项,审批总用地面积约13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5万平方米;受理棚户区改造项目24项,总建筑面积约106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项目26项,审批总用地面积约4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核发医院类新建改扩建项目12件,学校建设项目共30件,社区建筑面积约5万多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业类项目19件。
    4.严格一书两证审批管理。2011年以来,受理各类报件587件,发证1023个。其中,核发选址意见书76个,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82个,核发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765个;核发技术要点170个,总图审批83件,方案审批130件;组织规划核实项目共计95个;审核定位坐标图、宗地图、用地坐标图等相关图件共273件。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规划管理制度化、法制化
    去年以来,我们着重从修订法规、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入手,加强对规划工作的规范管理,实现规划管理由人治向法制转变。
    1.认真做好《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制订工作。根据《洛阳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地方立法计划》,我局配合市人大城建委和市政府法制办启动了《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制订工作,经过大量前期工作和 7易其稿,于2月29日完成《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送审稿)》,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4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6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现该草案已报省人大待批。
    2.逐步对规划审批及管理依据进行了补充和规范。落实《洛阳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强中小学用地管理;制定《洛阳市建筑色彩管理暂行规定》,将建筑色彩纳入审批范围;制定了《洛阳市城市区规划区内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审批管理办法》,严格国有土地规划审批管理;制定《洛阳市城市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确保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到位;制定《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整合审批职能,搞好分类指导,统一标准设置,严格执法权限,提升城市形象。
    3.进一步健全了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规划业务例会和局长办公会制度,制定完善了《规划公示暂行规定》、《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党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网络舆情办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廉政风险点的预防腐败机制,等等。
    4.加强数字洛阳地理框架建设。启动了洛阳市地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规划一张图和地下各类管网数据信息采集全覆盖。
    (四)加大规划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违章建设行为
    为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城市规划监察支队实施区域管理,明确巡查职责,坚持“日巡查和周抽查”相结合,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在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对下达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拒不停工的单位,依法强令其拆除在建部分14 处。2011年,监察支队被省住建厅评为“依法行政先进集体”。为更好地做好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在我市起草的《洛阳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中,我局建议增加城中村、城郊村建设管理内容,明确乡(镇)、区的管理职责,并建议增加更明确和具有操作性的条文来制止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此外,我局作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的牵头单位,拟定了《建立遏制私搭乱建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讨论稿)和《关于遏制私搭乱建工作量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办公室采取每日有《情况反映》、阶段有《工作简报》和《督查通报》的形式进行通报情况。截止目前,共计拆除私搭乱建建筑80余处近3万平方米。
    (五)高度重视人大决议及建议,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1.认真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一是制定《洛阳市交通专项综合规划》。该方案包括道路系统、停车设施、城市公共交通等专项规划,形成以中心城区快速路、环城路网为骨干,其他主次干道为辅助,相互连通、立体化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缓解道路不畅等问题。二是制定《交通拥堵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我局正在配合交警部门开展调研,排查市区主要拥堵点,制定整治改造方案。三是优化市区路网结构。构筑“四纵四横”快速路体系+五放射快速通道系统。今年,我市城市道路将重点建设城市环城路,继续打通断头路,构建中心城区成网、外围成环、立体交叉、四周放射的路网体系。目前,市委、市政府将华山路北延、爽明街北延、汉宫路东延、纱场东路东延等17项建设工程列入道路建设计划,我局已将规划延线及方案等相关手续审批到位。
    2.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11年,我局接到市政府转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61件(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43件)。除一件没有办结报市人大外,其余60件全部办理完毕。2012年我局接到市政府转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9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3.积极稳妥做好信访及咨询工作。2011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舆情1556件,其中,办理“百姓呼声”诉求事项594件,办理“连线政府”诉求事项537件,办理“110”事项414件,完成洛阳信息港、大河论坛回帖11个,时限内办结率为100%。
    二、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及整改落实情况
    自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评议开始以来,在第三评议调查组的指导下,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领导,细化了责任。
    二是全局动员、扎实推进。组织召开了全局干部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动员的基础上,各单位又组织每名干部以书面的形式,表决心,谈认识;在评议的每个阶段,做到了一步一动员、一步一总结,一步一提高。在评议过程中,第三评议组三次到我局听取工作汇报,进行现场指导。
    三是积极主动、自查自评。下发《关于认真组织自查自评的通知》,各科室(单位)开展了认真的自查自评。此外,组织召开中层干部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13条。
    四是重视民意、认真答复。组织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评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21条。面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表530份,归纳整理意见5类38条,邮寄答复函362封。
    五是边整边改,注重实效。对人大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27条意见,结合社会其他层面反映的问题,坚持做到“三个落实”、“四个不放过”。即逐条落实责任人,逐条落实整改措施,逐条落实整改时间和具体要求;情况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其中,已初步解决了14个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区危房改造问题,我局已提交市第5次规划专题会进行了研究,并明确了解决意见(城市区居民私房应由辖区办事处和区政府旧改办出具明确意见,允许按原址原建筑面积进行改建、翻建,消防不再审批,审批后发放居民建房许可证;直管公房确属危房的,经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意见,持房管部门房屋产权证和房屋四邻以及区政府旧改办签署的同意意见,在原基础上按原规模进行翻建的,参照城市区居民私房审批程序,审批、发放居民建房许可证)。对于人大反馈的意见和群众建议,我们将分门别类,逐一梳理,对立即能解决的问题,必须马上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限期整改到位,给人大代表满意答复;对需要相关部门配合或政府协调的,不等不靠,主动汇报,积极沟通,共同落实到位;涉及重大或长远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报请市政府批准。
    六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为了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我局先后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大河报、东方今报等省、市平面媒体就《洛阳四期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引领发展》、《城市亮化专项规划》、九都快速路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发表专题报道20余篇,并被大河论坛、洛阳信息港等网站转载;参加2012中原经济区新型城镇化规划展,囊括最佳组织、最佳设计、最佳展示三项奖项;利用新浪、腾讯微博等新兴媒体发布各类规划信息600余条,积极与网友互动,效果明显。
    三、目前规划存在的难点问题
    (一)规划审批前置条件过多。目前,我局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除需要消防、抗震、文物城市配套费收取等手续外,近期气象、水利、人防、体育等专项工作,通过市政府文件或其他途径提出了不同的前置要求,若全部列入规划审批前置要件,将大大影响到审批效率的提高。
    (二)各方面申请调整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项目较多。目前,我市在旧城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有关方面经常以影响拆迁、难以安置为理由,要求调整规划强制性内容,造成城市功能缺失。我局虽然能够严格把关,但通过不同渠道对我们施加压力的现象时常发生。
    (三)旧城区开发强度过高。目前旧城拆迁安置成本高,土地有限,致使开发商片面追求土地高强度开发和利用,提高用地容积率,这给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居民生活质量带来影响和压力。
    (四)规划执法面临诸多难题。目前,在查处违法建设时,很大一部分项目都是擅自改变总图方案,在多次要求改正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同时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缺乏强制拆除手段,甚至在执法过程中还受到各种威胁和恐吓。
    (五)个别规划落实存有难度。如停车场专项规划和涧河、瀍河整治规划等,虽然规划已编制审批到位,但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开展工作,共同促进规划的实施和落地。
    四、下步打算
    一是认识要再提高。我们将继续强化对评议工作的再认识,端正态度。党组成员深入到各责任科室和单位进行思想再发动,中层以上干部结合评议工作谈体会,讲责任,把对评议工作的重视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是问题要再分析。对社会各界对规划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进行全面分析整理,从根源和深层次剖析原因,切实把问题找实、原因查准。
    三是责任要再强化。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领导负责、中层承办、个人落实的责任格局,切实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尤其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担当能力,创造性地落实好工作。
    四是作风要再务实。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规定,对所有请办事项,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大力推进“一线工作法”,每季度由局领导带队到各城市区、企业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大力倡导“五办”作风,即对基层、企业和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立即办,对于老大难问题必须主动办,对于共性问题必须上门办,对于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跟踪办,对于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要公开办。
    五是能力要再提高。我们将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组织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是措施要再细化。针对每一个问题,结合每一个人的工作岗位特点,在审批效率、办事程序、群众参与、监督制约等方面完善措施,确保措施得当,办法管用,制度健全。
    七是廉政要再加强。结合规划“一书两证”的工作特性,对业务科室职能进行整合优化,建立流程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机制。完善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核实等规章制度,细化业务操作规程,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建立动态监督、实时监控、催办督办、预警纠错的规划权力运行监察机制。
    各位领导,我们将继续坚持“边评边改、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评议为动力,扎扎实实把人大代表的各项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