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

2012-12-25

——2012年9月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司志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市人大常委会为我局提供了这次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的机会。食品药品安全是当前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迫切需要人大的监督帮助、需要人大代表把脉问诊。此次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我局开展工作评议,特别是第二评议调查组不辞辛苦,深入调研,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下一步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此,我谨代表全系统干部职工,向各位领导和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评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洛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9月,2004年12月更名为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9县(市)局、吉利分局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稽查大队。全系统现有工作人员312人(其中公务员181人,事业编制131人),离退休人员112人。根据市政府“七定”方案,目前我局主要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的安全监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下,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1年,全市食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6.3%,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9.7%,未发生一起重大饮食用药安全事件。市局先后荣获全省系统2011年度完成工作目标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文明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嘉奖单位、新农村建设驻村帮建先进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25项。
    (一)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今年2月前,我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履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工作中,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食品安全追溯“两个体系”,创新完善了督导协调、科学评估、应急保障、宣传教育四项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府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服务、企业从原料购进到成品输出全程管理的“两个链条”,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食品放心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洛阳市连续荣膺全省“食品安全优秀城市”称号,孟津县、新安县、宜阳县荣获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
    今年2月份,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我局食品安全职能发生了变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移交给新成立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接管了市卫生局原承担的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为此,我局立即采取积极措施,在顺利完成交接的同时,加强了对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一是组建稽查队伍。市局组建了食品稽查大队,9个县(市)局已完成职能交接,工作有序展开。二是建立监管档案。经过摸底调查,全市有餐饮单位8624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局直接监管163家(包括大型餐饮单位70家、学校食堂76家,企事业单位食堂17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2家。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专项检查、高中招期间餐饮服务专项检查、夏季餐饮服务专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专项检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检查餐饮单位6900余家次,整改问题隐患1.8万余个,取缔35家。四是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已量化评定市管餐饮单位112家,其中优秀11家、良好53家、一般30家、督促整改18家。
    (二)药械市场秩序持续规范。全市有药品生产企业20家,医疗机构制剂室11家,药包材生产企业7家;药品批发企业21家、零售连锁企业18家,药店138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71家。为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我们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狠抓管理规范。每年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2次以上,覆盖率达到100%。所有药品生产企业都通过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都通过了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纳入质量保障体系。二是严控风险重点。向高风险的2家注射剂生产企业派驻驻厂监督员,对10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在14家制剂及原料药生产企业全面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建立药械质量安全分析例会制度,对生产、经营的基本药物实行全品规覆盖抽检,完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2011年,累计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52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85例,荣获全省先进称号。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集中检查与突击暗访相结合,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收到并审查企业自查报告1390份,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3家次、药品经营企业1995家次,整改问题86项,警告197家、责令限期整改437家。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发生后,我局第一时间排查清查,坚持工作情况日统计并及时公布,及时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全市查封停售媒体曝光的问题药品832盒。督促全市7家胶囊剂药品企业,严格按照药典标准完善检测设施,购进药用空心胶囊、生产胶囊剂药品全部实现了铬含量批批检验。四是打假治劣决不手软。坚持服务发展与打假治劣并举,严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11年,共查处案件1001起,取缔药品、医疗器械无证生产经营点21个,移交司法机关立案3起,刑拘3人,批捕2人,判刑1人;今年以来,共立案818起,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8起,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三)监管基础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系统人员业务培训和比武、交流,各县药检所均能独立开展药品18项检验。市药检所荣获全省药检系统技术大比武第一名,日前又被国家局确定为全国系统先进单位。二是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完善监控机制,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三是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扎实开展“环境创优年”和“作风转变年”活动,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实行公开承诺,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压缩为6个工作日办结。2011年,我局被省优化办评为全省“优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荣获市“服务标兵”、“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坚持制度、监督、教育三结合,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遵守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不断提升依法监管水平。对涉及食品药品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梳理法律依据6项,行政法规14项,地方法规2项,部门规章34项。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严格按照程序执法办案,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办事,文明执法。两年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去年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全市执法部门法律知识考试中,我局获得了第2名的好成绩。
    (五)人大建议议案办理质量不断提高。高度重视人大建议、议案办理工作,按照 “规范办理、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和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三个100%的标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督办落实,办公室组织协调,确保建议、议案的办理质量。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做到办理前与代表沟通见面,办理中共商解决办法,真正把建议落实到监管工作中。2011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其中主办2件,分别是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闫治安代表提出的“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市场零售药店管理的建议”,鲁红舟、方占军、白学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小型餐饮业加大管理力度的建议”,协办侯玉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议案”,代表评价均为“满意”。
    二、接受人大评议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积极配合做好评议工作,确保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市局专门成立了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迎评工作,制定迎评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各项评议工作扎实开展。
    (一)主动自查自纠,认真查摆问题。先后召开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民评代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服务监管等座谈会7个,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47条。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110平台对接,定期分析反映热点,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网络舆情监测队伍,及时处理“百姓呼声”问题22件,“连线政府”问题5件,协调转办11件,其他网民诉求7件。
    (二)梳理归纳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此次第二评议调查组对我局近两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阅评估,向我局反馈89条意见和建议。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分别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结合我局自己收集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问题集中反映在五个方面:一是药品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不够。一些零售药店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小药店、小诊所以及城中村小药店药品分类不很到位,经营行为、进货渠道需要进一步规范;药品虚假广告现象误导群众,需要着力整顿、严厉打击;切实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加大对药品市场的打假治劣力度,严管重罚,让人民群众真正用上放心的药品。二是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安全还存在问题;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及城乡结合部餐饮服务单位的整治力度不大,小餐馆、小饮食店的监管还不到位;有些餐饮店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劣质油现象;消毒餐具使用方面存在问题,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大保健食品监管力度等。三是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不够广泛。公众安全用药意识不高,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不清楚;很多群众对部门职责不很了解,宣传力度要不断加大。建议建立宣传网络,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四是服务企业发展仍有欠缺。组织企业工作交流、业务培训方面不到位,要多组织培训;行业新政策传达贯彻、公开力度需加强,特别是及时通知生产企业;提供“办事指南”等服务,方便企业办事。五是队伍建设及整体素质仍需提高。餐饮环节监管体制还不理顺,工作人员少,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要加强教育培训,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要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的网格化监管,加强农村市场监管。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经过认真研究,确定了 “四明确,三集中”的整改工作思路:即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整改效果,做到市、县局联动集中抓整改,每周集中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市局领导班子分包县(市、区)局集中开展督查暗访,并将整改情况与年底考核、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务求整改实效。
    同时,市人大反馈我局意见中,有28条涉及食品综合监管、食品药品价格监管等问题,需要市政府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合力解决,我们已专题向市政府、市食安办报告,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搞好沟通协调,共同抓好整改落实。
    (三)坚持边评边改,务求解决问题。评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在第二评议调查组的指导下,我们按照“具体问题立即改,宏观问题限时改,长效问题建机制”的原则,坚持边自查边整改、边评议边整改,以人大评议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针对药品违法广告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药品非法广告的监测整治力度,对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公共宣传渠道全天候监测,两次约谈洛阳经济广播电台主管领导,对药品零售企业门店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已移交工商部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44起46个品种。针对屡次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报请省局批准暂停了舒筋活络丸、明目蒺藜丸、九典寿星口服液等6种药品在我市的销售。
    二是针对宣传不足问题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持续在媒体加大药械案例介绍、热点报道力度,在洛阳电视台播放用药知识公益广告,在洛阳晚报开辟安全用药知识专栏。9月1日,全市各县、区统一启动了安全用药现场咨询活动,现场发放用药知识宣传册、药监局宣传手册、宣传折页4万余册,咨询群众上万人次,洛阳日报、晚报、电视台等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是针对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市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监管的通知》(洛食药监通〔2012〕54号),提醒各药店进一步强化药品分类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组织稽查人员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以小药店、小诊所、城中村药店为重点,查资料,抽品种,核查票据,对销售药品不出具销售凭证、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等违规行为先后警告31家次,立案行政处罚23家次。日前,根据上级要求,我们正组织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督促各药店设立专柜、凭处方、实名制销售,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是联合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排查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联合督察2次,出动检查人员960人次,检查食堂600余家,整改各类问题2530个。
    五是针对餐饮环节热点难点进行专项整治。8月份以来,我们相继召开会议,部署开展了小餐饮专项整治、餐饮具使用检查、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旅游饭店及景区周边餐饮单位达标提升等专项行动,市、县餐饮监管部门已检查工地食堂112家,责令整改87家,停业整顿5家;检查小餐饮2058家,责令整改713家,停业整顿65家。
    六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不法生产经营行为。积极采纳民评代表建议,聘请并培训义务监督员230名,参与我市药品监督工作,举报违法违规行为。7月份以来,根据举报线索,通过蹲点守候,追踪查源,先后查处了货值4.1万元的非法加工包装中药饮片案、货值8.73万元的无证经营药品案、涉嫌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案等重大案件7起,移交公安部门查处13起。
    三、下一步主要整改措施
    人大评议是监督更是支持,接受评议是机遇更是动力。下一步,我们将以评议统领工作,狠抓整改不放松,完善机制下硬功,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大假劣药品打击力度,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增设12331举报投诉热线,做到有报必查。市、县局全面开通“12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确保举报投诉及时核查率100%、确保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率100%。二是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建立药品监管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完善年度千分制考核。将农村偏远地区、城中村小药店、小诊所作为监管重点,严查药品购进渠道,严查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发现过期药品等立即监督销毁并依法处理。三是建立协作机制,综合整治非法药品广告。进一步加大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力度,建立例会制度,联合工商、广播电视、报社等单位,合力打击非法药品广告。四是坚持“五不放过”,严格案件查办。假劣药品来源和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单位及人员未被依法处理不放过,该移交司法机关未移送的不放过,案件原因不分析透彻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药品市场秩序规范。
    (二)深入开展餐饮食品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小餐饮、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店、旅游饭店及景区周边餐饮单位达标提升等整治力度,以餐饮具消毒、添加剂使用、食用油、凉菜加工等为重点环节,严查环境卫生,原料购进索证索票、建立台账,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添加剂使用及加工制作是否规范等,全过程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全面推进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严格等级评定标准和程序,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场所环境、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进行综合考核评查,分别授予“大笑”、“微笑”和“平脸”公示牌,实施动态监管,督促企业整改提高,引导群众放心消费。三是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年底前,全市要创建市级示范街2条,县级示范街15条、示范单位150个。四是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经营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监管档案,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确保质量安全。五是提升餐饮食品检测监督执法水平。我局已努力争取到全省唯一的国家2012年餐饮食品检验仪器设备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尽早投用,靠现代化检测手段增强监管能力。
    (三)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的氛围。一是组织活动搞宣传。举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二是巧用媒体抓宣传。建立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制度,市局开通微博交流平台、网站开辟政策专栏,加大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知识宣传。三是多种途径广宣传。建立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服务窗口便民宣传栏,印制宣传手册、药品安全读物、宣传扑克等,加大市局职能职责、监管措施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一是加强交流培训。将组织企业交流、开展业务培训纳入我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局的年度责任目标,促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印制公开手册、宣传手册,制作公开栏,放置机关大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查询。三是完善服务措施。认真落实好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和企业联系制度,提高效率,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五)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监管工作基础。一是进一步理顺餐饮监管体制。协调有关县(市)政府,将餐饮监管职能、监管人员移交到位。二是加强人员招录培训。积极向省局申请招录公务员,补充监管执法力量。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局领导、科室负责人现场授课等形式,提高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确定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员,向下延伸监管网络,年底前对监督员、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提升农村市场监管水平。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作风转变年”活动为契机,通过明察暗访、领导督察等形式,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防控措施,确保系统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我们深知,食品药品安全大于天,食品药品监管责任重如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人大工作评议统领各项工作,持之以恒查找问题、坚持不懈边查边改、善始善终抓好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评议成果,努力让食品药品更安全、群众更满意、领导更放心,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实现福民强市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