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12-25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于东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开展案件质量监督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全市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开展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今年以来,中院新一届党组牢固树立以绩效考核统揽法院整体工作的思想,把案件质量作为法院的生命线来抓,初步建立起以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估和法官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审判质效稳步提高,推动了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一、健全机构,加强对案件质量监督的领导
    (一)构建院长负总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成立案件质量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院长负总责、常务副院长亲自抓、党组成员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特别是我们把审判管理办公室(简称“审管办”)建设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案件质量监督工作。今年6月,中院党组提出“有职、有权、有位”的要求,全方位强化审管办的职能,将原来分散在其他部门的6项监督职能整合归口到审管办统一管理;选拔了11名作风硬、业务精的同志到审管办工作;投资110万元添置了电脑、高速扫描仪等装备,实现了案件质量监督工作的突破性进展。
    (二)构建以审管办为核心、相关部门为骨干的工作平台。发挥审管办的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审判流程统计管理、审判质量评查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管理等6项职责,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强化立案庭、审监庭、督查办、监察室、政治部等五部门的骨干作用,分别开展立案审查、申诉复查、案件再审、审务督察、违纪线索查处、审判质效考评等工作,实现与审管办的协作配合。通过监督机构的分工合作,实现了案件质量监督内容的全覆盖。
    (三)构建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重点的信息网络。今年8月1日,中院与基层法院签订《信息化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基层法院年内必须完成审判管理网络建设。目前,两级法院已投资2000余万元,全部建成局域网并安装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法院联网,为审判流程管理提供了基础性的信息网络平台。现在,在院长的电脑上可以看到全市两级法院每个法官办理案件的详细信息,提升了监督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二、完善制度,夯实案件质量监督的基础
    (一)建立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实现对各个办案环节的全程监督。制定《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和《案件信息录入暂行规定》,明确了从立案到分案、开庭、审理、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依托信息系统对各个审判节点进行跟踪控制,促进了审判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二)建立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实现对主要质量指标的重点监督。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构建涵盖公正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等3个方面20项具体指标的评估体系,客观公正的评价案件质量。对这些指标特别是主要指标,实行重点跟踪监控、定期分析通报。今年7月,中院党组专题研究审管办上报的《案件质量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各部门共计下发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专项质量评估通报16期,督促各项指标的完成。
    (三)建立审判效率管理体系,实现对案件审限的动态监督。建立案件催办督办制度,促进每月收结案的动态平衡。今年1—9月,市中院共发出催办通知和审限预警近400次,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为法定审限的四分之三,基本杜绝了超审限案件。
    (四)建立各项具体制度,实现对执法办案行为的全面监督。全面铺开量刑规范化工作,促进量刑的公开公正,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建立执行异议、执行复议和执行听证制度,及时解决执行争议,纠正不规范行为。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深化司法拍卖改革,防止暗箱操作、滋生腐败。今年1—7月,市中院司法拍卖信息网上统一发布数量位居全省法院第三名。
    三、丰富方法,提升案件质量监督的实效
    (一)认真履行二审、再审职能,强化案件质量的审级监督。二审和再审程序,既是法定的监督程序,也是依法纠错最直接的途径。2011年至今,市中院共审结二审案件5972件,依法改判823件,发回重审344件;审结再审案件333件,依法改判30件,发回重审65件,有效发挥了对一审案件和生效裁判的纠偏纠错功能。
    (二)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个案和类案监督。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认真开展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活动。去年,全市法院开展了“千起案件评查”活动,共评查发回重审、涉诉信访、检察机关抗诉等六类重点案件1172件,发出整改建议函28份,处理相关责任人24人。今年以来,认真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全市法院已评查庭审769个、裁判文书11620份,发现并整改了16类问题,规范了办案行为。
    (三)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和业务指导,强化对基层法院案件质量的宏观监督。市中院自2009年启动司法巡查工作以来,已完成对辖区全部基层法院的巡查。通过巡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同时,我们还采取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召开审判业务会议、规范内部请示程序等措施,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
    四、严格考核,激发案件质量监督的动力
    (一)完善考核规定,明确绩效考核导向。今年8月,市中院提出了以绩效考核统揽法院整体工作的要求,重新修订下发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强化对法官和各业务庭的考核。同时,对基层法院明确了两条底线:年底绩效考核排在全市倒数后两名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接受中级法院集体谈话,并且谈话内容要下发全市法院;案件质效在全省法院排名后十位的,院长要向中院写出检查,并报市委;连续两年排名后十位的,建议市委采取组织措施。
    (二)定期分析讲评,营造比学赶超氛围。8月上旬和10月上旬,我们先后召开中院机关和基层法院绩效考核推进会,对主要业务指标进行了定性定量的分析讲评,成绩排名前三位的作经验介绍,排名后三位的作工作检查。通过讲评和排名,全市法院形成了集中精力抓办案、强质量、提业绩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以创建学习型、廉洁型法院为目标,开展庭审观摩、文书评比、法警集训等岗位练兵活动;印发《关于聘任“传帮带”结对指导导师的通知》,今年9月份首期组织19名资深法官对青年干警进行结对指导;以市纪委在中院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夜校”观摩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五、借助外力,拓展案件质量监督的渠道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监督法》,主动报告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交办和代表关注的案件。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监督执行活动,向人大代表发送《法院手机报》55期。今年全市两级法院又开通了人大代表24小时专线电话,已受理并办结人大代表咨询案件1件、个案建议25件。
    (二)依法接受上级法院监督和检察机关监督。注重上级法院的指导,对于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及时请示沟通,保证案件定性及适用法律准确。对于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及时立案,依法审判。
    (三)高度重视案件当事人监督。通过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收集当事人对案件质量的意见,认真办理投诉举报。从今年5月开始,市中院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和基层法院院长每月在中院开展一次集中接访活动。今年以来,已办结上级交办信访案件129件,办结联合接访、集中接访案件178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诉求。
    (四)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法院政务微博、审判执行信息公开等措施,把审判活动置于社会各界的充分监督之下。上半年,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2967份,占应上网数的99.7%;对334起案件进行了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去年以来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9126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洛阳中院的“审判管理年”。我们在案件质量监督上共采取了“五招”:一是建立了一个平台,即审判管理办公室;二是构建了一张网络,即审判管理信息网络;三是明确了一套评估体系,即20项案件质效评估指标;四是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对立案、分案、开庭、审理、合议、执行、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控;五是明确了一条奖惩措施,把案件质效和干部提拔、经费使用挂起钩来。通过全市法院的不懈努力,我们初步探索了一条符合洛阳法院工作实际的案件质量监控的路子,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市中院迅速扭转了总体审判质效在全省法院排名落后的局面。今年1—5月份市中院的审判质效在全省19个中级法院中排名倒数第一。经过狠抓工作落实,从6月份开始稳步提升,到8月份已上升至第六名,上升了13个位次。省高院对我们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专门发出通报对洛阳中院进行表扬。
    二是基层法院的审判质效也有所提升。在全省163个基层法院中,1—5月份我市有5个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排在后30名。到8月份,5个法院全部退出后30名,16个基层法院中有3个位居前30名。
    三是全市法院1—8月份的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在全省法院的排名从第四下降至第七。
    四是在全市第二季度环境创优和效能提升工作考评中,市中院的位次也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前移。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案件质效还不够好。有的干警司法理念不端正、业务能力不强,导致一些案件实体不公正、程序不规范,涉诉信访案件依然较多,案件质量监督的任务仍相当繁重。
    二是案件质量监督的合力还不够强。监督部门之间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上还存在欠缺;有的监督部门能力不强、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
    三是案件质量监督的机制还不够畅。一些已建立的制度尚不完善,可操作性、针对性还有待加强;有些制度在运行中缺乏监督检查,效果不够理想;奖惩机制落实不到位,激励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是案件质量监督的信息化水平还不高。现有信息系统还有不完善的地方,网络监督的功能还没有充分释放;一些干警对系统的应用还不熟练,案件信息录入不够及时准确。
 
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按照“以一考双争活动(用绩效考核统揽法院整体工作,争当优秀法官,争创先进法院)为抓手,推进三大建设(队伍、业务、政务),创建五型法院(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务实型)”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案件质量监督工作,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突出办案主业,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效。牢固树立办案是硬道理的思想,把工作重心放在审判业务上。围绕审判抓队伍,抓好队伍促审判,扑下身子、痛下决心、硬起手腕、刮骨疗毒,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彻底解决“信访不少、执行不能、队伍不廉、形象不佳”等问题。积极完善诉调对接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效互动,提高法院干警化解疑难信访案件的能力。着力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通过推行交叉执行、换员执行、提级执行、联动执行等措施,强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案件质量监督水平。进一步加强审判质效监控,坚持一月一分析、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提高结案的均衡度。优化流程管理,搞好节点控制,促进审判工作高效运转。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全面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审判运行态势、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是统筹监督力量,增强案件质量监督合力。统筹监督部门和业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增强监督的合力与实效。统筹内外部监督,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外部监督促进内部监督。统筹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认真搞好审级监督、业务培训和重大案件协调等,上下联动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洛阳法院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综合管理查询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搞好软硬件建设。到明年底,全市基层法院要基本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电脑记录、同步网上显示“三同步”工作。同时,加大对审判流程管理软件的操作培训,做到愿用、真用、会用、管用,提高运用网络进行办案和监控的能力。探索建立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逐步实现与银行、工商、房产、车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促进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查控工作的集约高效,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开展审判质量监督工作是人民法院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全市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继续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司法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