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由市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99件(其中,闭会期间交办4件)。其中:城建交通类71件,占36%;工业财贸类18件,占9%;教科文卫类 43件,占22%;农林水类28件,占14%;政法类20件,占10%;其它类19件,占9%。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95件建议,截止2012年5月底,均已按时限要求答复完毕;闭会期间交办的4件建议,目前3件已答复完毕,1件正在办理。已办理完毕的建议中,根据人大代表的意见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196件,满意率99%;不满意2件;见面率100%。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99件,约占总数50%。如:黄智慧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民办教师应享有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的建议”。为维护民办学校教师的切身利益,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我市出台了《洛阳市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意见实施细则》,《细则》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教师在工龄(教龄)计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白学义等3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其水利部门继续采取措施,解决刘家沟村群众没有水吃的问题”。伊川县在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在伊川县高山镇修建高位蓄水池,并由蓄水池向刘家沟铺设管网入户,工程全长3.5公里,已于2012年5月完工,刘家沟群众吃水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共84件,约占总数42%。如:马安乐代表提出的“加快伊滨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目前伊滨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全面展开,伊河市区段18.5公里已完成河道治理,五级橡胶坝已完工蓄水;伊滨公园龙门古韵段已建成投用,正在开展郊野休闲段和中央商务中心端公园建设工作。建成伊洛大道、洛偃快速通道等10条城区主次干道,通车里程近100公里,城市主干路网框架已经形成,公共配套设施已与路网建设同步实施,伊滨区水厂、燃气加压站和1#热源厂正在紧张建设之中。伊滨区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将在三年内陆续完成。
(三)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建议。共16件,约占总数的8%。如:张明献代表提出的“要求平顶山—三门峡铁路从嵩县经过的建议”。《河南省铁路网规划(2010-2030)》(送审稿)中,将平顶山—三门峡铁路列为河南省“十二五”铁路建设计划开工项目,但是该项目未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经与省发改委和三门峡市政府沟通,省发改委表示该项目实施条件还不成熟,只能作为中远期项目争取。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办理责任。市政府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李柳身市长多次就建议的办理程序、办理时效、落实和解决率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对一些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科学决策实施。各位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对一些重大事项亲自督促落实,并带领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就代表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市政府于2月15日专门召开了全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交办会,将建议全部分解到10个县(市、区)和51个承办部门进行办理,并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洛政〔2012〕21号),明确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把代表建议办好、办实。同时,切实加大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将26件重点建议的主办、协办单位以及责任人、分管市领导、答复时限等在《洛阳日报》上公布,接受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的监督。各承办单位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建立办理制度,精心制订办理方案,逐件分解落实,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反馈。
(二)注重实效,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近年来,政府在总结经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的同时,着力在提高办理工作落实率上下功夫,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与否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对于可以落实或经过努力可以落实的代表建议,积极主动、尽心尽力抓好落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各承办部门围绕工作重心办理落实一些看得见、有影响、事关当地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建议,让代表的“良策”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让人民群众从中得到实惠和利益。同时,高度重视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建立了重点建议市领导督查督办和协调制度,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分管副秘书长具体负责,定期研究和协调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确保重点建议及时、有效得以落实。
(三)多措并举,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注重督办。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市政府督查室重点督办的内容,并将其列入对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实效性考评范围等进行跟踪督办,加大督办力度;二是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督促相关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和抽查中所提的意见,进行再落实、再反馈;三是主动服务。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深入了解代表建议的真实意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抓落实、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尽最大的努力把代表关心的建议解决到位。因政策等原因实在难以解决的建议,通过细致的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理解。四是注重创新。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后置审查为前置审查。即:办理单位拟订的答复意见必须先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认可后,方可正式拟文答复代表,使答复更具有政策性、针对性。五是跟踪落实。对答复的建议进行回头看,加强后续办理,对答复意见中承诺的或列入计划解决的事项,以及代表新的意见、建议,抓紧落实,及时反馈,切实将办理过程作为推动工作落实、主动接受监督的过程,进一步提高建议的落实率和代表的满意率。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通过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切实解决了不少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由于受财力的制约,影响了一些建议的落实进度。办理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问题,如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意见重视不够,具体承办人员掌握情况不够全面,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承办单位存在片面追求代表满意率,建议落实还不够扎实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整改,立即解决,确保代表建议真正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力度,真正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落实“福民强市”宏伟目标的的具体行动,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积极探索创新办理工作机制。改进办理方式,抓好重点、突破难点,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建议落实。重点围绕正在办理和列入今年计划解决的建议,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办理到位。对部分办理周期较长的建议,保持连续性,严格按原定计划抓好跟踪落实,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分步落实方案,力争使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拓宽办理渠道,强化全过程办理。认真组织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办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三是深化综合协调。对于多部门联合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有困难的建议,我们将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与代表进行集体面商,听取意见,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以提高涉及面较广的综合性建议解决率;健全沟通协商机制,对于代表不满意或办理进展缓慢的建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与人大分管副主任共同听取办理单位汇报和代表意见,研究推动措施和解决办法,确保建议得到真正落实,达到代表真正满意。
四是加大工作督查。建立工作责任制,形成上下衔接、左右沟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建议办理工作体系。采用联合督查、专项督办、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建议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媒体联合督查,确保人大建议落到实处。
附:重点建议及代表不满意建议办理情况
重点建议及代表不满意建议办理情况
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确定的26件重点建议(其中:城建类10件,工业财贸类1件,教科文卫类6件,农林水类5件,政法类3件,其他类1件),目前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下,这些重点建议,代表全部满意。具体办理情况为:
(一)城建交通类(共10件)
1.曹静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扩西苑桥南—学府街—王城大道的议案》(第3号)
主办单位:新区发展规划局
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公用事业局
办理情况:新区规划部门对该路段进行了认真调研和评估,目前,古城路西苑桥南至王城大道段规划级别(该路属快速路)能够满足现行交通需要,该路段通行能力可以得到保障。新区工委、管委会计划在编制2013年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时,将该项目列入论证范围。该段公交站亭东移问题正在做前期工作,年内完成迁移施工。
2.陆玉香等12位代表提出的《加快推进道北区域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1号)
主办单位:市住建委
协办单位:老城区政府、西工区政府
办理情况:目前,道北地区路网基本框架已经形成,排水、路灯、交通信号等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善,随着道北地区路网建设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将逐步配套完善。其中,已完成道路23条,通车里程68.4公里,完成投资13.8亿元;正在实施15条,总里程约23公里,概算总投资6.1亿元。正在进行前期准备3条,总里程20.7公里,概算投资8.2亿元。
3.刘永康等11位代表提出的《完善停车场管理办法,规范停车场经营秩序的建议》(第16号)
主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协办单位:市创建办、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
办理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洛阳市加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停车场经营管理。同时在全市道路两侧及新建道路道沿规划免费停车位1万多个,城市区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4.李靖代表提出的《建议加快新区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第25号)
主办单位:新区建设二局
办理情况:我市制定了《洛阳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明确了以洛阳新区为商贸核心区,依托关林商贸城、关林综合批发市场、宝龙城市广场、泉舜财富购物广场、丹尼斯百货等网点,形成现代批发商业和零售商业融合的发展模式。预计到2020年,新区中心城区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达到发达地区社区商业的发展水平。
5.常龙西代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特别是拆迁、煤矿、矿山等污染源治理的建议》(第29号)
主办单位:市环保局
办理情况: 2012年,市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将拆迁、矿山等污染源治理纳入年度整治任务,全面推进。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分别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提出了具体的扬尘防护措施;加大矿山污染源治理,共排查治理矿山企业186家。进一步加大规范矿产开发秩序、治理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组织开展了龙门石窟外围、郑少洛高速沿线、以及栾川、嵩县、洛宁、新安矿山环境治理工程。
6.任竹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建伊滨区中原大道的建议》(第32号)
主办单位:新区建设一局
协办单位:市住建委
办理情况:洛阳新区管委会已将中原大道列入建设计划。目前,已开展勘测设计工作,待规划、土地等部门完成相应审批手续后,将根据伊滨区开发建设进度适时开工建设。
7.孙丽艳代表提出的《关于改进洛阳市公共交通问题的建议》(第33号)
主办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办理情况:一是加强繁华路段公交车辆的营运调度和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制定营运线路。二是对新开或调整的线路,广泛征求广大乘客及沿线群众的意见,尽量避开繁华路段密集线路的公交站点。三是增加高峰期时段的公交车数量。公交集团加快对公交车辆的更新,每年新增100—300辆公交车。目前,共有公交营运车辆1523台,公交线路88条,线路总长度1326公里。截至目前,公交集团先后对46条线路进行了优化调整,极大满足了沿线群众的需求。
8.王建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通关林火车站通站道路,增设公交线路的建议》(第53号)
主办单位:新区发展规划局、新区建设一局
协办单位:市住建委、市公用事业局、洛龙区政府
办理情况:目前,古城东路主车道至关林火车站站前广场打通工程已于9月份动工;宜人东路待关林火车站广场规划确定后即可彻底打通。新区第一公交停车场总用地面积70.47亩,预计2013年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公交公司将尽快开通公交线路,解决旅客和周边群众出行需求。
9.马安乐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龙门大道两侧高标准规划和建设的建议》(第66号)
主办单位:新区发展规划局、新区建设一局
办理情况:龙门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已于2012年4月建成投用。下一步,新区管委会将按照龙门大道两侧城市规划要求,对沿线的村庄进行改造,使龙门大道真正成为我市乃至全省一条重要的生态景观大道。
10.张保仁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制止私搭乱建行为地方法规的议案》(第209号)
主办单位:市规划局
协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情况:《洛阳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已于2012年9月28日由省人大审查通过,《条例》中增加了有关城中村、城郊建设管理等内容。市政府将按照《规划》和《关于进一步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洛办〔2010〕153号)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私搭乱建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理力度。
(二)工业财贸类(共1件)
11.郑金谷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普及社区超市,强化农超对接,丰富市民菜篮子,降低消费价格指数的建议》(第71号)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办理情况: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市场价格的实施意见》(洛政〔2012〕114号),全力推进农超对接工作。市人社局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23笔、3542万元支持385家便利店、便民超市发展。市商务局大力推进“双进双百”商贸服务工程农产品进社区工作和社区便利店建设工作,计划利用3年时间在城市区建设100个社区便利店,不断满足居民的家庭生活需求。另外,通过争取政府资金和政策扶持、鼓励农民提高合作化程度、培育建设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等多种措施,切实实现农超对接,无缝覆盖。
(三)教科文卫类(共6件)
12.侯玉奇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86号)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办理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严防“问题”食品进入市场。目前,共查处各类食品案件523起,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866起,查处不合格食品6万余公斤。二是加强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管,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势头。共投资300余万元,新建、改建“万村千乡”食品安全示范店33家。四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和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制度。五是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制度,加大监测和抽检的力度和频次。
13.曲焕平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发建设中华洛书文化苑,打造精品文化旅游景区的建议》(第93号)
主办单位:市文物局
协办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
办理情况:市文物部门对该处遗址进行了详细调查,整理制作了保护档案,申请了河南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对文物遗址点的资料进行了详细的搜集、梳理与实地的调查走访,建立健全了原始记录档案及电子档案。下一步将抓紧制定相关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为项目建设全力服务,努力促进项目尽早、尽快实施。
14.张雁鹏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博物馆建设,使其成为旅游文化景点的建议》(第95号)
主办单位:市文物局
协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办理情况:一是完善各种所有制并举、富有洛阳地域特色的博物馆事业发展体系。二是把博物馆事业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旅游发展规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三是坚持“公益第一”的办馆方向,不断充实和丰富博物馆藏品内容,提高陈展水平,发挥教育功能。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支持和参与我市博物馆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博物馆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使博物馆成为我市文化旅游的亮点。
15.薛娜平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学前教育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建议》(第98号)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
办理情况:为切实解决农村学前教育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我市争取中央、省5600余万元资金用于农村闲置校舍改造。此外,国家还拨付2000余万元专门在新安县建立了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促进了学前教育的发展。市教育局计划在3年将新建幼儿园326所、改扩建幼儿园277所。截至目前,城市区新建幼儿园已开工12所,在建6所,各县(市)新建幼儿园已建成150所。
16.侯玉奇代表提出的《关于保障校车安全运行的建议》(第106号)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办理情况:市教育局与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联合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校车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治理非法校车678辆。同时,制定了《洛阳市校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现阶段我市校车的使用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17.董卫兵代表提出的《关于整合洛阳市职教资源,打造职工培训强势品牌的建议》(第112号)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
办理情况:市人社局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着力打造职业培训品牌。一是积极整合职教资源,在伊滨区建立占地3305亩的现代化职教园区。二是组建了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针灸推拿职业学院。三是成立了河南省装备制造技工教育集团等4个技工教育集团,每年培训职工13000余人次。四是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培育了11个大型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五是完善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体系,打造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出台《关于加快落实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实施意见》,确保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数量在全省名列前茅。
(四)农林水类(共5件)
18.赵定国等1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洛河两岸综合治理进度的建议》(第166号)
主办单位:市水务局
协办单位:市园林局、洛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办理情况:2011年9月,我市规划建设洛河市区东、西延伸工程,上与宜阳县相接,下和偃师市相连。延伸工程共长16公里,防洪标准均按100年一遇设防。目前,黄河水利委员会已对《伊洛河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可研报告》进行了评审,已基本确定控制投资22.7亿元。在全力加快河道治理的同时,坚持治理与管理并重,进一步加大砂石开采治理力度,有效遏制了乱采滥挖行为。
19.昝宏仓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优惠政策,切实推进栾川、汝阳、嵩县、洛宁“四支撑“县发展的建议》(第169号)
主办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委农工委、市扶贫办、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办理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栾川、汝阳、嵩县、洛宁“四支撑”县的发展,分别在财政补贴和转移支付补助、农业结构调整、养老保险、就业、交通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批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加大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力度,全力推动四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此外,国务院新公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我市栾川、汝阳、嵩县、洛宁被国家列为秦巴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县,片区县除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优惠政策外,还将享受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增量资金和其他部门的优惠政策。目前,市发改委已上报4个县的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市扶贫办正在积极编制《洛阳市秦巴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攻坚规划》;市交通运输局正在做秦巴片区县的交通扶贫规划。
20.李冠甫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新型农村社区优惠政策的建议》(第171号)
主办单位:市委农工委
办理情况:市政府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先后出台了18个免费技术支持的文件。各县(市、区)也结合实际制定了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优惠政策。2012年确定的33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已全部开工,建成住宅楼172栋、9472套,办理集体土地上房产证2475本、土地使用权证2129本。
21.徐才智代表提出的《关于土地流转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建议》(第172号)
主办单位: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委农工委
办理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59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34%。下一步,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和生态旅游工作的意见》,落实龙头企业在规模种植方面的补助政策。二是继续加大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惠民力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共识,促进规模化经营发展。同时,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指导和服务,切实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22.常龙西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牡丹科学种植,强化机构建设的建议》(第178号)
主办单位:市委农工委
办理情况:一是巩固完善现有基地,加强田间管理,兴修水利设施;二是继续扩大种植规模。2012年新发展牡丹3万亩,把牡丹种植与“三篇文章”一起做,打造亮点工程;三是做好“牡丹花都产业示范园”提升工作。同时,搞好牡丹深加工企业聚集区和牡丹花卉交易市场建设,拉长产业链条;四是在城区增植牡丹25万株,进一步推进牡丹元素符号应用工作,真正营造花都氛围;五是完成牡丹盆花生产100万盆。加强催花技术研究和技术培训,做好大型花展活动和春节催花培育及销售工作,实现花农与消费者双满意。
(五)政法类(共3件)
23.封燕君代表提出的《关于整顿洛阳市夜间汽车乱按喇叭、乱打远光灯的建议》(第148号)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办理情况: 2012年3月起,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了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和驾车陋习等交通 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全市共查处禁鸣区鸣喇叭664例、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246例。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治市区汽车乱按喇叭、乱打远光灯工作常态化,确保市区良好交通环境。
24.常景周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公安部门切实办好生活不能自理人员居民二代身份证换发的建议》(第150号)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办理情况: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推出服务承诺,开辟证件办理“绿色通道”,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办理二代证等服务。2012年以来,组织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上门服务600多人次。下一步,将把上门服务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固定下来,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一问题。
25.司马志强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村级民调队伍的建议》(第160号)
主办单位:市司法局
办理情况: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洛办〔2012〕49号),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调解经费标准,要求村级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市司法局着力健全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的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起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机制、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4000余件,其中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17000余件,为维护基层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其他类(共1件)
26.齐恩勇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空气质量检测标准,加强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第202号)
主办单位:市环保局
办理情况: 2012年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区禁燃区烟尘控制区环境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城市大气污染源治理力度。同时将城市区大气污染源治理纳入碧水蓝天工程治理项目,确保城市大气环境明显改善。此外,环保部要求在2016年底前在全国全面实现PM2.5监测工作,我市也将根据计划,2012年完成两个监测点建设,并开展研究性监测,2013年全面开展PM2.5监测。
二、不满意件办理情况
1.刘永康代表《关于切实解决好国合商业网点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保证政府决定落实到位的议案》(第83号)
主办单位:市住建委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情况: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对代表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市住建委承诺在房管分局改制时将对由原国合商业网点企业租用的房管分局管理的房产进行处置,并在处置前先行告知租用该房产的原国合商业网点企业,以使原国合商业网点企业能及时并优先参与到资产处置中。
按照市改制工作安排,市住建委属各房管分局改制工作已列入议程,管理房产将作为改制成本的主要来源,在改制的同时一并处置。管理房产的处置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若提前处置房产,将引发新的矛盾,带来不稳定因素。市住建委将按照房产管理相关规定,在房产分局改制时一并处置国合商业网点占用的房产,及时通报承租企业参与处置,保障其能够优先受让。
市政府高度重视该建议的办理工作,李柳身市长、王敬林副市长分别对该建议的办理作出重要批示,副秘书长吕宗乐专门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研究该建议的办理工作。市国资委、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多次与代表沟通,听取代表事项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了符合政策、法规要求和最大限度维护国合网点企业职工合法利益的解决办法,代表对该建议的解决办法表示认可。由于房管分局改制工作涉及人员多,难度较大,比较敏感,处置房管分局所属房产须在房管分局改制过程中经过法定程序进行,需要一定过程,当前条件下无法立即进行出让。代表对建议落实情况不满意。目前,市政府分管领导正会同市人大分管领导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督促办理单位抓好落实,达到代表真正满意。
2.梁军代表《妥善解决医疗卫生行业改制进程中存在问题》的建议(第103号)
主办单位:市住建委
办理情况:办理部门高度重视,多次积极协调国安集团公司向市人大代表汇报公司改制情况,并就解决下属医院提出的有关改制问题进行沟通。7月6日至18日,市住建委主要负责人带领原改制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分别到市改制办、市国资委、市卫生局、西工区卫生局、国安集团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咨询了解有关国企改制政策、主辅分离的主要依据,对城建医院改制前后的情况做了认真调查。7月5日市政府督查室向市人大白志刚副主任进行了专题汇报;7月30日市住建委向谭建忠副市长和杨晓阳副秘书长作了专题报告。谭建忠副市长批示:“同意住建委意见”杨晓阳副秘书长批示:“核实反映问题、征询改制办意见、提出具体建议”。
2005年,洛阳市建筑公司企业改制后成立了洛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为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下属职工医院洛阳市建筑公司医院改制后更名为洛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医院。洛阳城建医院非企业法人,改制前有职工55人;改制时,城建医院自谋职业30人,内部退养14人;现有在职职工11 人,退休职工12 人,内部退养 2人。集团公司在改制时对医院现有在职职工进行了身份置换,支付了身份置换金,离退休人员的关系仍属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医院所有资产在改制前后并没有从公司分离出去,仍属集团公司所有。目前,医院自谋职业人员身份补偿金、内部退养人员生活费、社会保险费均由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支付。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洛政〔2005〕63号),洛阳市建筑公司制定了改制方案,经职代会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2005年12月,经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城建集团全体股东以身份置换金和现金形式购买了企业全部资产,包括13宗国有划拨土地等资产。原市建公司资产由新成立的城建集团全体股东持有,其动产、不动产归现在的国安集团所有。作为公司下属二级机构的职工医院与其它主辅分离的二级机构的资产,统盘纳入了公司总资产参与了改制,现医院资产归公司全体股东所有。公司所属具备主辅分离的单位在改制政策上合法,执行上合理,达到了产权不流失、全体股东利益得到最大保护的基本改革改制目的。
目前,国安集团认为,原市建公司企业改制方案是依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公司实际,2005年底经职代会表决通过并报请市政府同意批复后实施的。在市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国资委等市直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市建公司企业改制实现了平稳“双退”(国有资产全部有序退出、职工国有身份全部买断),改制取得了成功,不存在任何遗留问题。公司与职工医院产权清晰,关系明确,改制方案已经股东大会通过,不再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因此不能满足代表提出“对医院改制的具体归属资产(土地和房屋)进行分离改制”的建议。
为切实落实代表所提建议,以及鉴于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改制缺口较大和目前已是股份制民营企业以及国企分离企业办社会的政策适用范围等实际情况,市住建委研究提出了解决建议:一是城建医院现有3名职工持有公司股份(身份置换金和现金)。可由11名职工(含3名股东)用股权和现金,购买城建医院医疗设备资产净值。其办公地点可长期租赁河南国安建设集团土地及房屋;二是洛阳城建医院全体股东以身份置换金和现金形式购买医院全部资产,彻底与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离,形成独立的法人机构。目前市住建委正就建议情况与国安集团进行深入沟通。市政府分管领导正会同市人大分管领导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督促办理单位抓好落实,达到代表真正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