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高速交警严查交通违法 超速50%将吊销驾照

2012-12-26

    25日,市交警支队高速交巡大队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连霍高速郑洛段北半幅绿化带左侧车道禁行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大型客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90公里;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下站时就会受到处理。

    大货车连霍高速郑洛段北半幅绿化带左侧车道禁行
    近日,连霍高速郑州至洛阳方向半幅道路拓宽改造工程竣工,郑洛段实现了双向八车道通行,通行能力大大增加。
    因连霍高速郑州至洛阳方向半幅道路部分路面中央有绿化带,为了行车安全,交警部门规定,在这半幅道路行车时,小型汽车在绿化带左侧车道行驶,大型货车在绿化带右侧车道行驶。民警提醒,在该路段行驶时,若大型货车不慎误入小型汽车行车道,要及时调整;若大型货车长时间在小型汽车行车道行驶,一律按占道行驶处理,会对司机给予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大客车行车最高时速由100公里调整为90公里
    “大客车驾驶员请注意,前边桥面是事故易发路段,请放慢车速,谨慎驾驶。”昨日,市高速交巡大队巡逻民警提醒一挂三门峡牌照的大客车的司机安全行车。
    市高速交巡大队副大队长杜毅介绍,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我市高速交警从本月24日起,将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微型面包车及其他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作为重点治理对象,严厉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涉牌涉证、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乘客、行人上高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按照省公安部门的要求,目前,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大型客车最高时速由100公里调整为90公里;原规定时速为90公里以下的(比如山路、桥梁等处),仍然有效。
    车辆违法在高速上违法,下站时就会受到处理
    “8时至10时两个小时内,在该路段经过的车辆中共有12辆超速。”昨天上午,在连霍高速南半幅704公里处,民警介绍,这12辆超速车辆的信息已被报至省交通违法终端平台,并传递给省界及各下站口的执勤民警,这些违法车辆下站时,执勤民警将现场拦截并对其进行查处。
    另外,市高速交巡大队民警还利用卡口系统对路面行驶的车辆进行测速,凡照片清晰、能够确定驾驶员身份的,一律在该车下站时对驾驶员进行处理。
    据悉,按照相关要求,对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一律对驾驶员给予记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除依法进行处罚外,一律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