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大
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3月19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清,副主任白九臣、单志敏、乔万里、黄秀刚、谢玉莲及常委会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姚文妞,县人民法院院长赵刚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建刚,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各乡镇人大副主席,县政府办、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市政管理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同志列席了会议。
李德清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建议议程。根据议程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法检查后整改情况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提请报告,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及供职发言。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事项,并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确定县公安局、电业局、教育局、财政局四个单位为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评议对象。
会议表决通过了韩朝阳等22名同志的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李德清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建议议程。根据议程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法检查后整改情况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提请报告,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及供职发言。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事项,并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确定县公安局、电业局、教育局、财政局四个单位为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评议对象。
会议表决通过了韩朝阳等22名同志的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