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城市亮化工作

2013-04-03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城市亮化工作,提升城市形象,以更加优美的城市夜景迎接第31届牡丹文化节,4月2日晚,区人大常委会对龙门大道沿线、龙门高铁站广场、洛浦公园南岸河堤、洛阳歌剧院周边等重点区域夜景亮化工作进行了视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副主任任书安、杨平、杨建中及各委室主任参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等陪同视察。            
    视察组听取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区城市亮化工作汇报。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建设“首善之区”为目标,努力打造“碧水蓝天、生态宜居”的旅游文化名城,不断加大投入,不断提升档次,加强城市夜景亮化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扮靓了洛龙,美化了洛阳,在提升洛阳城市品位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视察组对我区的城市亮化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指出:目前城市亮化工作的规划、投资、维护体制不顺,亮化设施存在临时安排、临时实施、无序开展情况;日常维护管理不规范,长效机制不健全,一些重要设施存在“灯下黑”,一些重点区域存在景观灯缺损、断带和盲区等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强调:一是要统筹规划,科学区分景观亮化与城市生活照明功能,在市区人口密集、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广场、车站、繁华地段打造亮点,运用照明灯具的色泽、造型等多种形式提高亮化工程的整体档次。二是要理顺体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单位的亮化工作管理模式,研究制定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制定奖惩办法,形成长效精细化管理机制,同时要强化督查,严格规范亮化工程的实施和管理,保证亮化工作公开透明、依法进行。三是要正确处理城市亮化和节能环保的关系。按照“节能、环保、实用”的目标,科学安排亮化开放时间,达到既出美化效果,又能减少财政开支的目的。四是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市直有关部门研究协调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坚持亮化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为洛龙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