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人大
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工作安排
代表工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基础工作,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最基层的组织形式。为了进一步开展我区代表小组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3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各镇(办事处)人大主席团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会议,对2013年代表小组活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思想。代表小组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代表法》、《监督法》为依据,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发挥代表在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中的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做好服务工作,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
二、代表小组划分。各镇(办事处)人大主席团(联络处)要根据区人大代表的构成情况,按照代表的意愿和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对人大代表分组。推选组长1人,副组长1-2人,联系和组织代表活动。
三、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围绕区、镇(办事处)两级人大的中心工作和安排,开展有关的调研和视察工作;开展走访、调查和联系选民活动;总结交流代表履行职责情况和做法。
四、代表小组的联络与指导。区人大人事代表委和镇(办事处)人大主席团(联络处)负责与代表小组的具体联系、服务和指导工作。
五、代表小组活动要求。代表活动小组应建立固定活动地点,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督促有关问题的解决,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活动情况及时报区人大人事代表委。
会后参会人员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松灵带领下,到驻我区市人大代表第一组活动室进行参观调研。阮主任指出:一是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基本形式和重要载体,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二是提出了各镇(办事处)建设代表小组活动室的“六有”标准(有场所、有器材、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档案),五月之前将到各镇(办事处)验收。三是各代表小组要通过分组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提高代表对人大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明确权利和义务,增强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