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视察村改居工作

2013-04-19

    “村改居”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随着洛阳新区开发的不断推进,我区符合“村改居”的农村日益增多。强烈融入城市化管理,享受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提高生活质量,成为基层干部群众的迫切愿望。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村改居”工作,3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副主任杨平、马国富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副区长刘喜红、区民政局负责人、镇(办事处)负责人陪同下,深入社区对“村改居”工作进行专项视察。
    视察组先后视察了开元路办事处夜叉磨居委会、科技园办事处龙腾社区青阳屯居委会、龙安社区徐屯居委会,详细听取了镇(办事处)及居委会负责人对“村改居”的情况汇报。区民政局局长陆德明就我区“村改居”的主要做法、管理运行情况、工作体会、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汇报。
    视察组对我区在“村改居”工作中取得的进展给予充分肯定。2011年以来,区政府民政局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村改居”工作,按照“一村一策、分类指导、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扬基层民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阳光透明运作;严把工作程序,成熟一个,稳步推进一个,成功完成“村改居”27个。推进了我区的城市化进程,进一步理顺了我区的基层管理体制,提高了群众的生活水平,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好评。
    针对我区“村改居”工作的现状、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尤其是下一步如何加强后续管理,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强调:
    一、 要积极探索“村改居”后的民主法制建设。目前,我区“村改居”后的社区管理属于一种过渡式的管理,居委会的管理方式,既有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村民自治方式,也有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居民自治方式,要逐步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管理方式偏重,并逐步代之。在这一过程中,如何保障居民行使民主自治权利,如何推进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应成为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办事处积极去思考和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 要进一步提高社区的城市化管理水平。“村民”变“居民”,“村委会”变“社区居委会”, 不仅要在名称上、形式上发生改变,而且要真正从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上有所提高。要尽快明确居委会工作职能,制定居委会工作规范,要通过不断地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提高居民的素质;要加强对社区干部的长期培训,建立一支适合新型城市社区需要的干部队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社区管理的标准和档次。
    三、 要对社区居委会经济发展、经费保障做好长期规划。目前的“村改居”社区以及居民由于延续着新区开发的优惠政策带来的实惠,利用征地补偿款、返还地资金以及融资大学“三产”等方式,近些年可以有一些固定的收入。但未来怎么办?政府各部门要考虑10年、20年以后,社区经济增收的渠道以及居民就业方式的转变,并列入规划,提早运做;同时针对目前一些“村改居”社区的房屋维修难、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社区办公经费不足等问题,要积极研究,设法解决,同时要谋划社区管理经费长期投入的管理办法,应纳入政府市政管理的,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通过各级的努力,力争使我区的“村改居”工作走出具有洛龙特色的路子,打造出“首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