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打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战役

2013-04-26

    水是生命之源,与群众健康息息相关。因此,清除水源地周边污染源,打造安全水源地显得尤为重要。即日起,我市将开展专项战役,重点对城市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陆浑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涉水企业、县级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环境整治。

  目标:打造安全水源地
  目前,全市共有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5个。近年来,我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受到多方面威胁。
  日前,我市印发《洛阳市2013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战役实施方案》,公布相关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拆除、关停、搬迁影响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违章建筑、企业,清除周边污染源;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警示标志、界标,形成长效保护机制,杜绝新增污染源,确保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工作:落实好4项任务
  此次专项战役重点落实好以下4项任务:
  城市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涉及李楼、东郊、张庄、临涧、下池、王府庄、五里堡及洛南、吉利、伊滨区等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点拆除关闭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养殖场、废品收购站等污染源,清理区域内垃圾、堆粪场、化粪池等,停建违法建设项目;对保护区内排污沟渠进行整治,加强水质监测。
  陆浑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取缔保护区内采砂船、水上餐饮等,整治沿库岸边无环保审批手续、无废水处理设施的餐饮饭店;清理整治一级保护区内游船、码头,拆除网箱养殖等设施,对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实施截流;关闭、拆除大坝内商店、厕所、河滩种植物等污染源,加强对库区水产养殖业的监督管理。
  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涉水企业环境整治——加强日常环境监察,完善涉水企业应急设施和措施;对伊河上游采砂船划定限采区、限采期;建立三级防控体系,谨防尾矿库污染地表水体事件;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停产治理,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关闭;关闭、取缔国家明令禁止的小选厂、小摇床、小碾子等企业。
  县级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环境整治——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评审;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等。
  7月初战役要见成效
  《方案》规定,即日起至5月10日为战役动员部署阶段,5月11日至6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级各单位对照治理任务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6月21日至6月25日为立界竖标阶段,各县(市)政府要按照相关要求,对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进行规范和完善;6月26日至7月5日为验收考核阶段,届时,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整治任务进行考核验收。
  
 
(记者 王子君 通讯员 刘玉茹 杨磊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