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2013-05-06

    4月28日,宜阳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依法任命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县公安局局长。
    会议认为,县政府围绕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等产业取得了明显效果,灵山寺、滨河之声广场文化活动等文化名片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显著提升,奥斯卡影城、汉唐文化产业园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效果初显,书画、陶艺等艺术品创作逐步向产业化发展。同时,我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中仍存在文化设施不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目标不够明确、产业规划缺失、产业化程度不高、配套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不断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导和支持,促进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一要尽快出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县政府及文化部门应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拿出促进我县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意见,为我县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二要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重点。县政府要邀请专家学者结合我县文化资源的优势和特点,制定更加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为我县为化产业发展明确方向。三要加大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和项目推介力度,努力培养文化产业骨干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项目的重视,重点包装一批优势文化产业项目,以骨干项目建设带动我县文化产业发展整体水平。四要完善配套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向文化产业流动。县政府要尽快制定完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想关政策措施,加快民间资本向文化产业流动,为文化产业注入活力。五要制定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激励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文化产业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激发各乡镇、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文化产业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