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2013-05-10

    5月8日上午,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副主任任书安、杨平、杨建中、马国富、李爱国、阮松岭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永强、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胜杰、区教育局、区民政局负责人及各镇(办事处)人大主席团专职副主席(联络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经会议表决通过,同意杨安平同志辞去洛龙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张长江同志为洛龙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并举行了颁发任命证书仪式。薛建军主任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的同志提出四点要求:1、践行承诺,狠抓工作落实;2、带好队伍,强化政治意识;3、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4、重塑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全区教育工作整体发展情况的报告》、《村改居进展及管理工作的报告》,并对两个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在审议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全区教育投入、师资队伍建设、应试与素质教育、村改居规范化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对以上两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在会议上指出:常委会对区政府两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意见和建议,请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加强督查力度,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着力促进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意见和建议的办理质量,并在下次常委会上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真正使代表满意、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