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蓝天映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对市环保局的专题监督

2013-05-29

◆  崔丽萍
     
      为了使洛阳的城市环境更美、人民生活质量更高,市人民政府于20124月正式向环保部递交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申请,我市创模工作随后也正式启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持续关注着我市环保创模工作的进展。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扎实开展创模工作,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通过实施专题监督的新举措,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积极推动我市创模各项工作的按期完成,为实现洛阳的天更蓝、水更清而积极努力。
环保创模   民心所向
  曾几何时,我们能赤脚趟过清凉的河水,也能在城市的夜晚仰望天空的繁星点点,而今,这些将成为回忆。伴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污染源也不可避免的增加,虽然近年来我市环保部门作了巨大努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但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尤其突出表现在大气和水两个方面。从大气环境质量上看,城市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燃煤污染是产生大量可吸入颗粒物即首要污染物的罪魁祸首;从水环境质量上看,地下水的整体情况比较严峻,市区污水管网不完善、地下水污染、重金属污染隐患等问题十分令人堪忧。
  去年冬天连续高强度大气灰霾席卷中原,给古都洛阳也笼罩上了一层阴影,城市环境问题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数十位代表以议案或批评、意见的形式,建议市政府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不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重点治理;制定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对严重污染空气质量的机动车进行淘汰或限行; 及早实施环境空气质量PM2.5新标准全面监测与发布等。可以说,市委做出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决策既是建设生态洛阳、美丽洛阳的需要,又是解决人民群众所思、所盼的重大行动。
直面问题   攻坚克难
  据了解,我市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筹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在20124月向国家环保部递交正式申请后,全面启动了创模工作。根据相关实施细则,创模考核涉及基本条件、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等五个方面,共26项指标。经过认真分析和自测,我市目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指标有16项,还有10项未达到指标,与考核标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为加快创模工作进度,我市制定了“2012年打基础,2013年抓提升,2014年见成效,2015年达标准,2016年创成功”的创模工作路线图,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分9个方面、490项工程,包括水环境整治工程214项、大气污染整治工程106项,固废、噪声、生态、节能节水等170项,这490项工程已安排到各个单位和各县(市)区,力争通过四年努力,全面达到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 
  今年313日,市政府组织召开2013年度创模工作会议,下发了《洛阳市2013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委局的年度任务,拉开了今年创模工作的序幕。今年我市具体安排了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宁静工程、清洁工程、节能节水工程、生态建设“六大工程”;重点实施“四大战役”,即第一季度城市扬尘治理战役、第二季度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战役、第三季度拆除燃煤设施战役、第四季度重金属污染防治战役;“三个完成”即完成环境质量指标、污染减排指标、创模指标;“两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较大的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被新闻媒体炒作的环境事件。
  今年一季度以来,“六大工程”有序推进,“四河七渠”截污和“两河一渠”治理工作实现突破、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顺利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强力推进。城市扬尘治理成效初显、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积极筹备;环境违法行为也得到有效遏制。
专题监督   助力环保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对于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促进城市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等都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我市创模工作的整体工作思路和方案要求,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听取专项报告、工作评议、视察督查、立法调研等多种综合手段,对我市创模工作开展多角度的全面、持续监督,助力我市环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在每两个月的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从4月份开始到12月份,共听取5次,听取内容与环保工作实施方案同步,即依次主要听取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宁静工程、清洁工程、节能节水工程、生态建设工程六个方面的环保工程进展及相关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常委会将根据会议上的审议情况形成审议意见,会后交由市政府认真办理。市政府对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后,将相关整改结果与下一次专项工作报告一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开展工作评议。从2011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坚持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来确定工作评议单位。两年来,工作评议这一扎实有效的监督形式,已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也成为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始终坚持的工作重点。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市环保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一起被确定为今年的工作评议单位,市人大以期通过开展工作评议这一全面深入、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督促市环保局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组织视察督查。为确保环保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查组,将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的针对环保工作开展相关调查督查工作。一是围绕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工作评议的具体内容,对环保和创模工作进行公开视察、督察或暗访;二是通过网络、公布监督电话、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征集社会各界对环保和创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
  ——开展地方立法调研工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硬性条件之一就是具有独立的环境教育条例。市人大常委会结合今年的立法调研计划安排,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洛阳市环境教育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一方面实现扩大广大群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另一方面重点围绕开展环境教育的依据、规划、组织和保障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从而为下一步的立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01341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了由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创模暨环保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标志着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环保工作进行专题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展开。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调查调研的深入开展,意见建议的广泛收集,相关工作监督的持续跟进,必将有力推动市环保局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为我市创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为建设宜居洛阳、和谐洛阳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