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公证——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公证管理工作开展监督

2013-05-29

◆  韩 静

 

 

      “办公证、少纠纷”,“多一份公证,少一份担忧”。在洛阳,经常能在企业主和老百姓口中听到这样的话。近年来,随着我市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无论是政府、企事业单位,还是公民个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风险意识明显提高,到公证处办理业务的越来越多,公证以其公益性、公信力和专业性的独特优势,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全面了解我市公证事业发展现状,督促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促使公证机构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今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列为工作要点。
开展专题调研
全面深入了解情况
  为了做好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3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在马振宇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市公证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公证机构及队伍建设、公证收费管理、公证工作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等方面的内容,调研组先后到洛市公证处、宜阳县公证处和涧西公证处等地,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材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调研。每到一处,调研组都认真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查看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仔细查阅公证卷宗档案,并询问正在办理公证事宜的群众,征求他们对公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特别是在汇报座谈会上,调研组与我市各县(市、区)司法局主管公证工作的领导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座谈,调研组成员不时插话询问,了解详细情况。各县(市、区)参会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谈经验,谈不足,发表了许多有价值、有见地的意见建议,为调研组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审议专项报告
肯定成绩指出问题
  41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宋殿宇所作的《关于公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我市公证工作紧紧围绕服务、沟通、预防、监督四项公证职能,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为政府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政府采购招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招投标、法院强制执行、企业对外投标、证据保全、对外贸易提供经济公证法律服务;在服务民生方面,为公民提供了财产继承、赠与、遗嘱、委托、声明、公民出国留学、工作、定居、探亲、旅游等民事公证和涉外公证法律服务。2012年以来,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79572件,涉外公证文书发往13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接待来访和解答公证法律咨询40433人次,办证件数的年增长率为11%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对公证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根据中央的要求稳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指导各公证机构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开展公证质量年度大检查,全面推进公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办证数量逐年增加,办证质量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公证职能作用日益显著,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公证法律保障。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指出,虽然我市公证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公证机构与同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关系没有理顺,公证人员进出、收入分配等机制不够灵活,导致公证专业人才匮乏,缺乏活力;公证机构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办公条件较差;负有协助核实义务的单位配合不够,调查取证难;宣传不到位,公证的知晓度和公信力不够高等等。
进行满意度表决
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该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结果为满意。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公证宣传,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范围,结合典型案例宣传公证的范围、程序和法律效力,积极开展公证法律咨询活动,努力提高公证的社会知晓度。
  二要进一步严把公证质量,规范内部管理,建立严密的质量监控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严厉查处错证、假证,确保公证文书真实、合法、有效,提高公证公信力。
  三要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在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服务民生,积极为城乡居民置产创业、财产处置、委托、继承等民事行为提供公证服务,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
  四要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水平,明确公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属性,出台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方便、快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五要进一步加强公证机构建设,强化公证人员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努力改善公证机构办公条件,确保全市公证机构今年年底前全部达标。
  六要进一步畅通公证核实渠道,建立公证核实工作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协助的保障机制,为公证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出一套符合法律政策、切合洛阳实际、有利公证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我市公证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的七条审议意见已经向市人民政府反馈,要求认真研究处理,制定具体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相信有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有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管理指导,在全体公证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洛阳的公证事业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