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013-05-29

      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深知使命崇高、责任重大。我们将同全体代表一道,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全部智慧和力量,决不辜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
  我们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提高立法质量,保证通过的法律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
  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我们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使人民的意志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得以实现。
  我们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监督。加强组织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脚踏实地,注重调查研究,廉洁从政,勤俭务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摘自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