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戈娜等4人职务的通知

2013-06-24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于东辉院长《关于提请免去戈娜等4人职务的议案》(洛中法〔2013〕74号),经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3年6月21日审议通过,免去:
    戈娜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哲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职务;
    王霖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