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

2013-07-01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通知要求,6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宇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视察。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马保政、张廷刚、丁公梅等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市中级法院和洛龙区法院实地察看,并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廷刚和洛龙区法院院长张长江所作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我市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维护稳定的刑事审判职能,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2011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1413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15124人,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视察组对全市法院近年来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就学习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缓解案多人少压力、坚持送法进校园、推行诉前调解、开展社区矫正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对进一步做好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马振宇副主任指出,刑事审判工作关乎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阳光司法、公正司法,严格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各项规定,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特别是在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洛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今后要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取得新的更大的工作成效。
    马振宇副主任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要将视察中了解掌握的有关问题和工作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如实客观地反映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撰写视察报告并按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为省人大常委审议省高级法院专项工作报告提供参考依据,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