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2013-07-22

    2013年7月18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主持会议。
    会上,听取和审议了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2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的报告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周玉甫作了人事任免提请报告。
    会议通过了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2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批准了洛龙区2012年财政决算。会议对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的报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下午3时30分,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开展评议工作的有关内容。会上,委员们听取了区交通运输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审计局、区水利局所作的工作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调查组各小组所作的调查报告,并对这些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薛建军主任最后要求各评议工作调查组要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评议意见整理归纳,结合本组的调查报告,形成常委会“评议意见”,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后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书安、杨平、杨建中、马国富、李爱国、阮松灵和委员共17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周玉甫,区人民法院院长张长江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胜杰,各镇(办事处)人大主席团(联络处)负责同志及相关委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