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
--2013年7月22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第四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第四评议调查组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进行了工作评议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评议的基本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动员会结束后,第四评议调查组迅速启动对市人社局的评议工作,制定本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并注重发挥代表作用,邀请11名省、市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评议工作。5月16日,在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会议,通报评议工作计划,进行工作对接;5月17日,召开调查组全体人员会议,共同学习《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和本组评议工作计划,听取对评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做好评议工作打下坚实基础。6月9日,听取了市人社局工作汇报,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采取接待代表、召开座谈会、调研、暗访等多种形式,收集整理人大代表、办事处、社区、国营(民营)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县(市)区人社部门等社会各界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意见建议共194条;经过进一步梳理,归纳为5个方面54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向市人社局进行反馈,要求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到边评边改、闻过必改。
二、市人社局近两年主要工作情况和迎接评议情况
近两年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政,规范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全市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重点群体就业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二是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实现市级统筹。三是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深入开展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积极引进国外智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进展。四是人事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公务员管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领导民主选举工作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轨。五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能够积极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对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2011年以来,所承办的39件代表建议的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市人社局对这次评议工作领导重视,积极主动,把迎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迎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自查自评,主动面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并认真进行梳理研究,做到未查先改、边查边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方面。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大;服务就业困难群众和大学生就业的举措较少;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不够大;创业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全民创业氛围不够浓厚。
(二)社保方面。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社保费用经办网点少、办理时间紧;企业社保压力逐年增大;社保扩面征缴存在死角;医保报销病种没有结合病人实际情况来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还未覆盖到民营企业;多元化的社保服务平台尚未建立。
(三)人事人才方面。用工信息库、人才库建设不到位,无法满足企业和各类人才的需求;对事业单位进人的监管力度不够;公务员网络培训没有充分考虑年龄因素,培训考核激励作用不够明显。
(四)劳动关系(劳动维权)方面。中小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率低,部分条款落实不到位;对小微企业的劳动者、农民工等人员的劳动权益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执行、保障监察还未涵盖所有类型的企业和劳动者。
(五)便民服务方面。服务理念有待加强,服务细节不够完善,个别工作人员仍存在“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现象;利用网络平台主动服务老百姓的工作不够到位;政策宣传渠道单一。
四、对下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做好创业和就业工作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创业氛围,激发创业热情,培育发展创业实体,深入开展全民创业;二是建立与企业联系的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高效的就业服务;三是根据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等各类求职者的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招聘会;四是大力开展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五是继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完善创业政策扶持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发放办法,确保各类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抓扩面征收,做好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三是完善大额医疗保险办法,提高基本医疗和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四是加大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扩大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一是继续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切实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力度,组织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四是进一步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四)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要把实际效果作为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但要研究解决原则问题,更要解决具体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民意识。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方案和措施,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科室,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人、限时解决,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