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2013-07-30

    老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7月30日(星期二)上午8:30在区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平安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相军、许进标、贺定国、靳得诚、蔡建刚、刘娟及委员共21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海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涛、区政府办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建议议程;然后根据议程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城市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关于区政府贯彻实施《城市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2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区政府2012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查报告;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2012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审查批准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向银行贷款的报告;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提请向银行贷款报告的决定(草案);
    会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所作的四项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决议,一项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