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2013-08-16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市范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方案》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方案》的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中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按照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了解和掌握法律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政府依法履行职责,防范化解风险,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营,推动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二、执法检查重点
    (一)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二)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情况;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及监管情况;
    (四)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支持情况;
    (五)社会保险机构承担部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做法、经验和问题;
    (六)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本级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召开人大代表、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深入实地考察;同时采取随机抽查、个别走访等形式,了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就《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于8月25日前,将检查报告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适时到部分县(市)、区听取情况汇报。
    四、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方案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执法检查组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资料;执法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执法检查组不直接处理案件。
    联系人:乔义卓
    联系方式:63935309 1553886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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