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情况进行调研

2013-08-2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8月2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副主任马国富、李爱国带领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辖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调研,区政府副区长刘喜红、区计生委负责人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洛龙区计划生育服务站、龙门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丰李镇贠庄计划生育服务站、丰李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就计生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在随后的调研座谈会上,计生委负责人向调研组汇报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情况、当前面临的形势与主要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围绕贯彻落实省《条例》情况,就计生优先优惠政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计生专项经费保障与监管等重点问题,与计生委领导班子逐一交换意见并提出了建议。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调研组一致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贯彻实施省《条例》的力度大,做到了思路清晰,工作扎实,宣传到位,执法规范,取得了显著成效。
    结合调研中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代表调研组提出四点建议: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全面贯彻实施好新《条例》。新《条例》是我省人口计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是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共同行为规范,是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计生等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研究当前城乡多元化、计生工作一体化的特点,洛龙区存在的城乡不分,城中有村、村中有城的复杂情况,通过贯彻实施新《条例》,总结出新经验、新做法,继续保持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在全市、全省的先进位次。二要守住底线,不破红线。紧盯市政府给我区下达的人口计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认真分析当前人口问题带来的一系列教育、医疗、就业紧张等诸多矛盾,抓好新《条例》贯彻落实,干好本职,为社会尽责。三要提高基层计生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社区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困难和问题,配齐业务班子,确保基层计生服务人员足额配备、结构合理,满足计生工作开展的需要。四要加强计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构建强有力的计生队伍,更好地为发展出力尽职。
    副区长刘喜红同志代表区政府做了表态发言:一、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为重点,确保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二、以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为重点,抓好新《条例》的利民惠民政策的落实。三、严格依法行政,实现人口在“数量、质量、安全、均衡”上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