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进行执法检查

2013-08-23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在我区的全面贯彻实施,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23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平、阮松灵,各工委室主任及部分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区政府副区长刘喜红、区社保中心负责人等陪同。
    这次执法检查涉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及监管情况,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支持情况,社会保险机构承担部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做法、经验和问题,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方面的内容。检查组深入到四季沐歌太阳能有限公司、阿特斯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和调研,与部分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并听取了我区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的工作汇报。
    检查组认为:《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狠抓落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采取多种措施,以积极的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着力推动《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为我区社会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检查组同时指出我区在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一是对《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二是部分企业参保意识淡薄,选择性参保,淡化职工利益。三是人员流动性强的行业(比如酒店),职工参保率低。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社保意识。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使《社会保险法》深入人心。二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近年来,社保工作已经日趋正规,但还是会出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对此,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解决。三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加强社会保险运行的风险规避。要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推动社会保险工作向着制度更加稳定、运行更加规范、民生基础更加坚实的方向发展。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员的参保管理。当前流动性人员的参保是一个大问题,要完善相关制度,为他们在参保、续保等方面提供保障,让这部关乎民生福祉的法律真正惠及全民。
    副区长刘喜红代表区政府表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务实推进《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为洛龙区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