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喜照副主任带队赴汝阳、栾川听取《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

2013-09-02

    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中下旬在全市范围对《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早前,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吴喜照副主任的领导下,组织召开会议,听取了市人社局关于《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以及10个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了座谈。为了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情况,8月27日至28日,吴喜照副主任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市人社局相关领导,分别到汝阳县、栾川县听取了解《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实地查看栾川县社保中心。《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实施以来,汝阳县、栾川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贯彻,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参保人数、缴费人数和基金征缴同步增长,形成了五大险种齐全、功能基本完备、规模不断扩大、制度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汝阳、栾川期间,吴喜照副主任还认真听取了两县对《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表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和市人社局回去后要认真梳理,能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尽快解决落实,对于《社会保险法》本身需要完善的地方,要作为执法检查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吴喜照副主任指出,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社会保险法》的贯彻落实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的提高都有重要意义,必须要提高认识,让人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二是要抓落实。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运行及监管工作,政府要加强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支持,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三是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方式做好《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工作,让每个公民都知道自己的享有的待遇和承担的缴费标准,通过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险法》得到更好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