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2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本届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洛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加快推进民主法制进程,紧紧围绕“六加一”攻坚战和“狠抓落实年”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为加快实现福
民强市总体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的精髓,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探索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握人大的职能和定位,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稳步推进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作用发挥等各项工作,不断推动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2、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的重要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福民强市和中原经济区建设过程中的制度性、普遍性问题开展立法工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为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3、认真落实2013年立法计划。制定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2部地方性法规。按照立法计划的要求,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大对立法计划实施的协调、督查力度,确保圆满完成立法计划。
4、做好立法调研工作。组织对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洛阳市环境教育条例、洛阳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修订)等4件法规进行立法调研,为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做好准备。多渠道收集立法建议项目,认真论证筛选,编制好2014年度立法计划。
5、积极配合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全面反映我市的实际情况和要求。
三、突出全市工作重心,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6、按照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重要精神,把统筹、提升“六加一”攻坚战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7、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项:(1)关于推进老城区、瀍河区城市集中供暖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2)关于解决城市区中小学取暖和降温设施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3)关于生态洛河治理议案落实情况的报告;(4)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5)关于公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6)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8、加强对计划、预算的监督,依法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1)关于“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2)关于2013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3)关于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4)关于2012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继续推进对政府部门预算编制草案的初审工作,积极探索预算监督的新方式。
9、开展执法检查。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生态洛阳、美丽洛阳,组织人大代表对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和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等进行执法检查。
10、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研。组织市人大代表对招商引资、节能减排、民办教育发展、旅游景点建设、“碧水蓝天”工程进展情况等进行视察调研。
11、开展工作评议。围绕市委的重要部署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科学确定被评议单位,深入开展工作评议,进一步促进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规范备案程序,完善审查机制。搞好学习培训,加强监督指导,推动“一府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13、继续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加强信访工作基础性建设,不断改善信访条件;加大对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协调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4、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来洛开展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活动。
四、着眼科学发展全局,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15、紧紧围绕推动福民强市总体发展目标,围绕持续、提升“六加一”的重要工作部署,深入进行研究讨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16、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修订完善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大事项的工作监督机制。
17、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采取视察、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重大事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推动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五、规范任免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18、依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修改完善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前发言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人事任免的规范化水平。
六、强化服务保障意识,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19、增强服务代表意识。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和走访联系代表制度,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坚持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重要活动的参与,进一步提升代表主体地位。
20、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的组织省市人大代表进行培训,不断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打好基础。
21、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议案办理工作,加强对代表议案的监督检查,提高办理质量。严格落实办理代表建议办法,不断强化督办力度,更加注重办理效果。
22、认真完善、落实代表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办法和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的工作意见,不断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建设,进一步提升代表工作活力。开展代表工作评先表彰活动,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3、深入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坚持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不断拓宽活动内容,丰富活动方式,提高活动实效。
24、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服务保障工作。
七、狠抓工作落实,加强自身建设
25、开展“狠抓落实年”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深入开展“狠抓落实年”活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强化落实措施,建立工作机制,使人大各项工作安排周密,措施有力,效果良好。
26、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同志的培养锻炼,安排年轻干部到急难险重岗位磨练意志、提升本领,不断提高人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干部的内部轮岗和对外交流,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
27、加强学习培训。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建设学习型人大机关。积极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常委会和机关定期学习计划,举办法制讲座、搞好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8、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人大工作有关法律规定,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度。狠抓各项工作制度落实,进一步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9、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办好洛阳人大刊物和洛阳人大网站。加强对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普及,加强对常委会重要活动和代表履职情况的经常性宣传,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
30、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更加注重作风养成,更加注重党性修养,更加注重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31、加强人大系统的联系交流。积极开展与全国各地市人大的交流联系,参与全国、省及有关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学习借鉴其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促进和提升我市人大工作。深入开展与友好人大城市鄂尔多斯市的交流活动。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定期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听取基层人大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
3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加强与其他国家议会、友好团体的联系和沟通,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双方在经济、文化、科技、环保等领域的广泛合作。认真落实与韩国光州广域市签定人大议会友好交流协议的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