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09-13

(2013年1月2日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五次大会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种松志所作的《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2012年的工作作了全面系统的总结,科学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2013年主要工作的安排符合十八大精神的要求,符合洛阳检察工作实际,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接受社会监督,扎实开展“规范执法年、工作落实年、形象提升年”三项活动,充分发挥五位一体的新时期检察职能,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为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