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2日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五次大会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东辉所作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2013年的主要工作,重点突出,切实可行,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扎实开展“狠抓落实年”活动,深化能动司法,强化审判管理,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推进“三大建设”,创建“五型法院”,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