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时志伟等19人职务的通知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于东辉院长《关于提请时志伟等19人职务任免的议案》(洛中法〔2013〕103号),经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3年9月3日审议通过,任命:
时志伟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伊滨区综合审判庭庭长;
胡漪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宏谋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孙世良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庆刚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张仲锋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
谷春峰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孙志勇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窦柯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免去:
时志伟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胡漪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宏谋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李庆刚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仲锋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谷春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孙志勇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窦柯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利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牛晓萍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文朝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郑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海雅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群兴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超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