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关于公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3-09-16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认真履行对公证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根据中央的要求稳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指导各公证机构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开展公证质量年度大检查,全面推进公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办证数量逐年增加,办证质量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公证职能作用日益显著,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公证法律保障。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虽然我市公证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公证机构与同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关系没有理顺,公证人员进出、收入分配等机制不够灵活,导致公证专业人才匮乏,缺乏活力;公证机构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办公条件较差;负有协助核实义务的单位配合不够,调查取证难;宣传不到位,公证的知晓度和公信力不够高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要进一步加强公证宣传,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范围,结合典型案例宣传公证的范围、程序和法律效力,积极开展公证法律咨询活动,努力提高公证的社会知晓度。二要进一步严把公证质量,规范内部管理,建立严密的质量监控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严厉查处错证、假证,确保公证文书真实、合法、有效,提高公证公信力。三要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在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服务民生,积极为城乡居民置产创业、财产处置、委托、继承等民事行为提供公证服务,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四要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水平,明确公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属性,出台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方便、快捷的公证法律服务。五要进一步加强公证机构建设,强化公证人员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努力改善公证机构办公条件,确保全市公证机构今年年底前全部达标。六要进一步畅通公证核实渠道,建立公证核实工作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协助的保障机制,为公证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出一套符合法律政策、切合洛阳实际、有利公证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我市公证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应认真研究处理,制定具体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