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魏立峰任职的议案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强力推进“旅游兴市”战略,市委决定,成立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不再保留洛阳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18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提请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任命:
魏立峰任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请予审议。
市长:李柳身
2013年4月10日
市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强力推进“旅游兴市”战略,市委决定,成立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不再保留洛阳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18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提请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任命:
魏立峰任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请予审议。
市长:李柳身
2013年4月10日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