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伊滨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13-09-16

——2013年4月1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郭素玲

 

 

现就《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伊滨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伊滨区于2007年经洛阳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2009年元月至2010年10月先后整体接管原偃师诸葛、李村、庞村、佃庄、寇店五镇。现辖5个乡镇106个行政村(居委会),总面积280平方公里,总人口26万,其中农业人口25万。共有省人大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4名,县级人大代表57名。目前,该区除了承担开发建设任务,还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进一步做好该区人大工作,尤其是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2012年12月20日,伊滨区党工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在伊滨区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请示》。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组织伊滨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到济源、无锡、湖州等地,就关于在产业集聚区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学习借鉴有关地市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论证了在伊滨区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可行性。为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4月16日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报送了《关于设立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伊滨区工作委员会的请示》(洛人常办[2013]10号)。4月1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对请示作出批复(洛编〔201327),同意设立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伊滨区工作委员会,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