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评议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3-09-16

——2013年4月1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王明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为推进市委“狠抓落实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持续提升“六加一”攻坚战,促进福民强市总体发展目标的稳步实施,今年将继续组织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本次常委会将审议并确定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评议单位。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工作评议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以《监督法》和《河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为依据,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客观公正地对有关单位开展工作评议,进一步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履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努力推动“六加一”攻坚战取得新突破,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关于工作评议候选单位

    2013年度工作评议候选单位是按照《评议工作办法》的规定,坚持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委“六加一”攻坚战考核结果、人大代表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应当评议的单位等作为选择评议单位的基本原则,在4月1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6次主任会议上,经充分征求意见、讨论研究和民主投票,并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将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等6个单位作为2013年工作评议候选单位。

    三、关于工作评议单位的确定

    1、2013年度拟对4个单位进行工作评议。

    2、按照《评议工作办法》规定,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多少为序,得票多的前4个单位即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评议单位。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