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2013-09-16

洛阳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和第三评议调查组关于对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并对市环境保护局的工作进行了评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环境保护局作为我市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工作措施和工作思路十分明确和连贯,特别是在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中,认真履职、狠抓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日常工作中,能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对于此次评议态度积极端正,并针对第三评议调查组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整改工作初见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整改工作是关系评议实效的关键阶段,市环境保护局针对以下问题,尽快建立评议整改台账,扎实做好评议的整改工作。

一、加强自身建设问题

1、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和改善环境监测手段,及早向社会正式发布PM2.5等的实时监测数据;

2、建立、完善环保指数和环保案件等环保信息的发布制度,增加发布内容、拓展发布渠道、加快发布速度,让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环保状况;

3、理顺吉利区环保工作体制,赋予其县级环保管理和执法权限,促进吉利环保事业不断发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问题

4、明确和公开各项创模工程整治方案和标准,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尽快出台鼓励中水使用的具体政策,引导社会和企业加大对中水资源的利用;

6、进一步明确饮用水源地保护整治标准,并坚持对照标准常抓不懈;

7、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8坚持规划在先,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步伐,从根本上解决排污截流问题;

三、加强环保执法问题

9、认真贯彻执行《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不断做好陆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

10、建立群众污染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能动性,帮助和支持市环保局加强执法;

11、要加大对城市道路施工、拆除建筑物扬尘问题的治理力度;

12、要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系统运行的环保监管力度,严禁偷排、超排,确保达标排放;

13、要加强巡查和责任追究,督促各项创模工程落实到位;

14、关注和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15、要以整治营运车辆为重点,尽快将机动车尾气监测工作落到实处;

16、对洛河、伊河上游可能的重金属污染进行认真彻底地排查,找出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

四、其他意见、建议

17、尽快解决群众关注的几个具体问题:宜阳县柳泉镇沙子沟村、洛龙区安乐镇西下宫村饮用水机井周边环境整治;古城路西苑桥头河洛文化村小区5号楼前空调冷却塔噪音扰民问题;芳林路雪狼湖酒吧、海鲜巨无霸、尚尚酒吧、月亮湖酒吧噪音长期扰民;金平苑小区建筑施工噪音扰民;老城区北大街“刘一锅”火锅噪音、油烟扰民;西工区七一路农贸市场内淑贞冷库出租服务部噪音扰民;铁路防洪渠截污问题;瀍东污水处理厂夜间污水偷排洛河问题;升龙广场110KV高压线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