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水务局工作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

2013-09-16

——2013年7月22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第二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第二评议调查组对市水务局进行了工作评议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评议的基本情况

5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后,我们迅速启动对市水务局的评议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一)做好基础性工作。召开评议组全体人员会议,详细安排部署工作;四次讨论修改,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编印法律法规资料,组织学习交流;召开见面会,进行工作对接;听取工作汇报,精心进行指导;编发评议简报6期,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二)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建议。分别召开部分市人大代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负责人、行政相对人等参加的座谈会直接听取意见;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实地察看,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广泛查阅原始资料,做到心中有数;通过暗访了解,摸透问题症结;与接待代表工作相结合,倾听代表呼声。

(三)及时梳理反馈意见建议。为了给市水务局留下较为宽裕的整改时间,我们对收集到的175条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分为五方面91条原汁原味地进行反馈,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做到边评边改。

(四)注重加强沟通指导。市水务局被确定为评议单位后,我们就将往年的评议资料整理后,交给他们学习参考;评议工作正式开始后,双方各立即明确一名联络员,随时保持联系沟通;及时指导市水务局利用办公平台编发迎评快讯,随时汇报工作动态;帮助市水务局积极印发迎评工作简报,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汇报工作。

二、市水务局近两年主要工作和迎接评议情况

近两年来,市水务局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为主线,扎实开展民生水利建设,全面加快城市水系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切实抓好城乡安全度汛,突出抓好水保生态治理,着力加强水利执法及水政监察工作,认真办理落实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积极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思路、改进作风、提升效能,较好地促进了水利事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市水务局在这次评议中,态度端正,认识到位,虚心坦诚,把评议作为提升工作的机遇,推进工作的动力,改进工作的抓手,高度重视,积极主动,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制定了迎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扎实开展自查自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制定整改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坚持边查边改、边评边改,整改工作已经有了初步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在调查阶段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市水务局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涉水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大,贯彻落实得不够好;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依法管水的能力和水平不够高;洛河河道内和中州渠上新修建的建筑物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二)河渠治理、水系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河渠治理缺乏较为系统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瀍河、涧河河道内污水、垃圾和大片菜地等需要加强管理,及时清理;河道采砂需进一步加强整治;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新区水系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三)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水源地水质的保护和管理不够到位,地表水和地下水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部分群众吃水还存在困难,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水资源管理不够科学,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不高;个别企业私打自备深水井,造成水资源浪费,附近地下水位下降。

(四)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水库日常管理和看护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争取上级水土保持方面扶持资金和对水土保持的投资、治理力度有待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利用率不高,日常管理和维护不到位;农田水利建设需加大力度,增加投入。

(五)其他群众关注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

    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工作作风有待改进;开办采砂场办开采证和营业执照时,存在扯皮现象;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整改的建议

市水务局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科学分类,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边评边改、尽快见效”的原则,结合自身职责积极整改,协调有关单位齐抓整改,报请市政府帮助整改。

(一)切实注重法律、法规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常对水务系统职工进行法律培训;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水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洛河河道内和中州渠上的在建项目进行治理规范。

    (二)切实增强为民意识,真正办好民生工程

    一是完善规划,下大力气,真正把河渠治理好、把水系管好;二是加大投入,解决群众吃水难问题,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三是加强采砂整治,做好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

(三)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加强水库日常管理和看护工作;二是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力度;三是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四是合理调配和科学管理水资源。

    (四)切实转变作风,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增强水务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真正解决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