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 助推“三农”工作——对运用涉农法律法规推进“三农”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3-09-23

◆  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闫晓东 
    依法对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监督是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重要工作之一,是监督支持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抓手。面对新形势,为使人大“三农”工作更好地融入建设“美丽偃师”的大局之中,近年来,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在运用涉农法律法规助推三农工作中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
  
加大农业法规宣传 
引导农村经济发展
    经过多年的立法实践,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农业和农村法律法规体系,基本上覆盖了涉农工作的所有层面,为我们搞好农业和农村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因此,加强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就成为人大在推进“三农”工作中一项首要而长期的任务。
    ——加大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三农”的发展核心是农民。人大“三农”工作要以宣传涉农法律法规为切入点,用法律知识武装农民。偃师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六五”普法,通过广播、电视、举办讲座、开展涉农法律进农家等形式,不断开展涉农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的法律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激发广大群众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动性,以期形成良好的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氛围。
    ——依法推动农业科技进步,让农民掌握科技知识。多年来,偃师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把农业法、种子法、农业科技推广法和农业机械促进法等涉农法律以及我省的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或者开展专项调研督查,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大力实施“种子工程”,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不断引导土地集约化经营步伐,进一步释放土地潜在能量。近年来,偃师人大农工委把不断引导土地集约化经营步伐作为重要工作之一,紧紧把握住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认真宣传、实施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河南省实施办法,把农村土地承包这个基本制度坚持好,推进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落实,维护农民的土地经营权益。通过典型示范、不断推进的方式,引导邙岭乡农民群众发展黄杨花卉这个优势产业,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中连片土地规模达1.5万亩,使黄杨花卉产业成为偃师农业的一张名片,被誉为“中国黄杨之乡”;缑氏、高龙两乡镇不少农民,采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方式和葡萄种植专业户、葡萄销售公司联合发展鲜食葡萄种植,使土地规模经营达2万亩,实现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这种以产业、涉农龙头企业带动实现规模经营,以种田能手投入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方式,极大地促进了偃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偃师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
  
创新工作方法
助推三农问题解决
    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监督是保障。要真正把政策交给农民群众,真正把实惠落到农民身上,就必须要深入基层,倾听农民呼声,反映农民意见。因此,在实践中要不断完善工作方式,努力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有效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 
    ——突出抓好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偃师人大农工委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持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在城乡一体化工作中,把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作为监督重点,就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视察调研,形成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下一步,一要以农民最迫切需要改善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着力推进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农村的吃水难、出行难、就医难、上学难等问题。二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重点,促进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发展。特别是要在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上有所作为,通过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三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消除城乡差距。
    ——突出抓好农民增收这个中心,努力做好农民增收的“加”“减”法。农民增收是“三农”工作的核心和重点,也是当前农村经济工作中的难点。解决好农民增收问题,既要做好加法,又要做好减法。偃师市人大常委会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工作监督的重点,认真探索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积极提出促进农民增收的良策建议,督促政府及其涉农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措施,解决好农民增收问题。同时,对加重农民负担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突出抓好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三农”工作不断发展。偃师人大农工委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农村热点难点,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一是加大涉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力度。每年人大常委会都会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性问题和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以全面真实地了解和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意见。二是支持和推动农村深化改革。通过改革,激发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强农村经济综合实力。三是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权益,加强村集体财产的监督管理,确保村集体财产不受损害。
    ——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增强人大“三农”工作的权威。 人大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是树立人大工作权威性的重要体现。在执法检查工作中,一是不断丰富执法检查方式。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多方面了解情况,确保法律真正落到实处,通过运用法律手段促进问题的解决。二是保证执法检查质量。既要听执法主体的汇报,更要听基层和农民群众的反映;既要看文字汇报材料,更要到实地考察视察;既要看成绩,更要找差距,客观指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对常委会涉农的审议意见,我们都积极跟踪督办,确保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发挥农民代表的主体作用,做好人大“三农”工作。近几年,偃师人大在为农民代表服务,依靠农民代表开展工作上大胆作为,积极探索。一是认真办理农民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常委会每年办理涉农建议、批评和意见都在40件以上。对每个农民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常委会都积极交办,并由人大农工委协调督办,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二是密切与农民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农民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通过深入农村走访,关注农村热点问题,听取农民代表意见,反映农民代表要求;采用手机短信平台、设立联系电话、参加农村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加强与农民代表的联系。此外,常委会在审议有关涉农的议题时,每次都有计划的安排农民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他们的审议意见。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时,积极组织农民代表参加活动,为农民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三是关注乡镇人大的涉农工作。在开展“三农”工作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时,常委会领导经常深入乡镇人大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农村法制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