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提出加快建设全民健身场地 打造“10分钟体育健身圈”
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洛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现“10分钟体育健身圈”,到2015年把我市建成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
目前,我省正在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全民健身示范县(市)、全民健身示范区创建工作,省体育局选定洛阳、郑州、平顶山、焦作、漯河、三门峡6个城市和偃师、新安、汝州等12个县(市)作为首批创建试点单位。
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的创建任务。
有效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通过成立体育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形成体育锻炼制度、加强体育宣传等多种渠道,提高城市居民及青少年学生群体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使城市居民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达到中等以上锻炼强度的人数比例不低于35%;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以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两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为抓手,推动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向基层延伸。其中,市级“指导站”使用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县(市)区级不低于60平方米。
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旧城改造等的合适空间建设健身园地和体育设施,形成布局合理、利用率高,覆盖市、县、乡、村(社区)的四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实现“10分钟体育健身圈”,到2015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同时,加快竞技体育与集中性体育场馆建设,可供老年人活动的场地面积占体育场地总面积的30%以上。方案还提出,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到2015年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70%。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每年市级体育活动不少于30次,县(区)级体育活动不少于15次;定期举办农民运动会、中小学生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妇女健身大会、老年人健身展示等活动,广泛开展社区、行政村家庭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等多种形式的群众体育活动,将全民健身活动日常化、普及化。每年全市举办至少1项省级品牌赛事,积极打造当地“一市一品牌、一县(市、区)一特色、一乡镇(街道)一亮点”品牌活动。
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方案提出,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特点参照市级六类人群(学生、职工、妇女、老年人、农民、残疾人)体育协会模式,成立对应人群体育协会,并且每年都能组织开展正常活动。社区体育要实现“五个一”,即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处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场地、一个体育健身指导站、一个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一个特色体育健身项目。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方案提出,市级要以洛阳师范学院为基地,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方案还提出,到2015年,各县(市)区社会指导员数量占人口比例不低于当地总人口的2‰,其中老年人占指导员总数比例不低于10%。
(记者 孙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