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栾川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3-11-20

◆   栾川县人大常委会  
     
    一、栾川县林情概况
  根据2007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栾川县林业用地面积318.2万亩。其中,有林地296.61万亩(天然林占251.75万亩、人工林占44.86万亩),灌木林地14.46万亩,疏林地1.22万亩,未成林造林地2.6万亩,苗圃地0.01万亩,宜林荒山荒地3.3万亩。在251.75万亩天然林中,国有林13.62万亩,集体林238.14万亩。在318.2万亩的林业用地中,国家级公益林76.33万亩,地方级公益林6.09万亩。全县集体林地面积297.13万亩,农村人均集体林地面积9.67亩。全县活立木蓄积量101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2.4%,林木绿化率85.05%,均位居全省第一。2012年,全县林业年产值15.1亿万元,人均年林业收入2500元。
  二、栾川县林改进展情况
  (一)主体改革基本完成。2008年以来,栾川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10号、省政府82号文件精神,累计投资500余万元,采取“分类指导、逐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针扎实推进林改工作。一是对上世纪80年代未明晰产权的集体林地,坚持“以分为主、按人分地、均林到户、人人有份、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四议两公开”、“两个三分之二”工作法,坚持“四签两不准”、“两会三公示”的民主决策程序,明晰产权,到人到户。二是对1983—1986年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时颁发的林权证,本着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连续性的原则下,对该部分林权证进行重新勘界、核(换)发。目前,全县已完成林改确权发证面积282.52万亩,占任务量297.13万亩的95.1%,涉及78000户28.93万人,人均集体林地面积9.76亩。均分到户面积273.82万亩,均股均利5.54万亩,大户承包3.16万亩。办理林权证81000本,167788宗地,平均宗地面积16.83亩。
  (二)配套改革稳步推进。2008年,林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栾川县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鼓励群众自主造林优惠政策》、《发展林下经济奖补办法》等文件,修订完善了林木采伐管理、林地林木流转、融资信贷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林业科技服务等各方面的配套改革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对巩固主体改革成果起到了积极作用,推动了我县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栾川县林改工作成效
  栾川县林改工作历时四年多,“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利规范,监督服务有效”的改革目标已基本达到。通过林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激发了农民兴林富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林改,落实了产权,拓宽了增收以及就业的渠道,来自林业的收入增加明显。
  (一)明晰了林业产权归属。对县域内的集体林地进行测量勘界,分包到户,换发新证,真正做到山定主、树定根,进一步落实了农民承包经营林地的各项权利,使农民对发展林业生产、实现增收致富更加充满信心。
  (二)规范了林地流转市场。成立了栾川县林业资源收储中心,为全县林地流转搭建平台,进一步规范了林地流转秩序。截止目前,已完成林权流转35万亩。在林权流转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损害林农林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林农可“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带动林农增收。
  (三)发挥了林业资源经济优势。县林业局联合金融部门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工作,为林农、林业企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提供担保与反担保服务,盘活森林资源,增加林农收入。通过林权证抵押贷款,使林农手中的森林资源变为活的资金,使资源优势转变成经济优势,激发了林农、林产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林业建设的积极性。
  (四)促进了专业合作社发展。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林农通过入股、出资、转让等途径,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等新的林业经营实体,提高抗御灾害、抵御风险和市场竞争能力。目前,全县已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368家,为农户直接销售和代理销售农产品价值超过3亿元。2012年,我县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县”。
  (五)加快了林下经济和林业产业化发展。林下种。依托我县丰富的森林资源优势,引导农户发展以中药材(连翘、党参、五味子、猪苓、茯苓、天麻和丹参等)为主的林下种植业。比如:白土、狮子庙等乡镇发挥自身优势优先发展连翘基地6万亩,并获得国家连翘“原产地标记产品”认定,仅此一项使当地农户年增收5000元。林下养。2008年伊始,林下土鸡养殖规模和效益不断扩大,到2012年,全县林下饲养土鸡91万只,年产值达7280万元。同时大力发展林下野生动物养殖,饲养野猪、五彩金鸡、野鸡、野兔等,年饲养量在3万只左右,经济效益显著。林中游。目前,我县以森林资源景观为主的景区有14家,其中,国家5A级景区2个,国家4A级景区5个。2012年,全县接待游客79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0.7亿元,森林旅游与休闲服务业年产值达3.1亿元,占全县林业产业总产值的40%,为建设“全景栾川”奠定了基础。
  (六)壮大了特色经济林规模。经过连续几年的发展,目前,我县板栗、核桃、柿子、山茱萸、小杂果等各类特色经济林初具规模,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非木质林产品产业。按林业部门统计,截止去年底,全县特色经济林达30余万亩,成为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来源之一。
  四、栾川县林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虽然我县林改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一)林业投融资平台运转不畅。目前,县森林资源收储中心虽然已经成立,但县政府1000万元注册资金没有按时到位,金融机构存在一定的思想顾虑,致使中心不能正常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担保业务,且林权抵押贷款期限短、资金规模小,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林权流转存在不规范交易行为。林业部门反映,去年全县林权流转23万亩,在流转过程中,发现有贱买贱卖林坡现象,一些林坡每亩每年的交易价仅有4.5元,并存在“时间过长、价格过低、面积过大”的“三过”现象,造成了集体森林资产的流失,为当前及今后的工作埋下了一定隐患。
  (三)林权纠纷调处任务繁重。随着林改的深入开展,户、组、村相互之间林权纠纷增多,仅2012年县林业局就受理林权纠纷64起,加之林权纠纷涉及历史长,取证难,外业调查任务重,调处确权难度大,不能有效地化解山林权属纠纷矛盾,影响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四)林产业总体发展水平和质量不高。我县集体林区大都处于交通不便、信息较闭塞的山区,林农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对市场信息了解不多。已成立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也相对松散,自身经济、人才、技术条件有限,经营粗放,许多合作组织只能维持现有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水平,难以发展壮大。因此,总体上林产“龙头”企业不强、主导产业规模不大、附加值不高,林产业总体发展水平和质量亟待提高。
  五、工作建议
  (一)持续抓好林改后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确保改革不违反法律和规定程序,不违背农民意愿。高度重视林改纠纷化解,特别是要针对国有林与集体林之间、行政接边地区的林权纠纷政策性强、调处难度大的实际,加强研究,多方协调,积极调处遗留的纠纷问题,确保林区稳定。
  (二)发挥好森林资源收储中心作用。财政、林业、金融部门应加强合作,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和林业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林权贷款额度和期限,并积极向上争取各种贷款贴息资金,降低林农贷款成本。可借鉴农业保险模式,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全县的森林保险保障体系。此外,县政府承诺的1000万元注册资金必须尽快到位,保证中心能够正常开展金融担保工作。
  (三)积极扶助林业合作组织发展。一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建议县财政部门从每年的农村发展基金、各种惠农惠林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项扶持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初期的普及推广、业务培训以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的建设。二要强化金融信贷扶持。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从根本上突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融资难”的“瓶颈”。三要引导扶持品牌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维护其经济利益,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切实增加收入。
  (四)加大林农培训力度。涉农部门要加强联系合作,对林农进行不同形式的培训,包括造林、幼林抚育、病虫害的防治、市场行情估测等,不断提高林农生产经营的本领。抓住国家支持特色经济林发展的机遇,巩固提升现有特色经济林种植水平,大力发展核桃、梨、猕猴桃、石榴等林果产业。同时,帮助林农积极谋划林果业的精深加工,使我县上市的林果就地消化,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森林保险保障体系。此外,县政府承诺的1000万元注册资金必须尽快到位,保证中心能够正常开展金融担保工作。
  (三)积极扶助林业合作组织发展。一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建议县财政部门从每年的农村发展基金、各种惠农惠林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项扶持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初期的普及推广、业务培训以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的建设。二要强化金融信贷扶持。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从根本上突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融资难”的“瓶颈”。三要引导扶持品牌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维护其经济利益,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切实增加收入。
  (四)加大林农培训力度。涉农部门要加强联系合作,对林农进行不同形式的培训,包括造林、幼林抚育、病虫害的防治、市场行情估测等,不断提高林农生产经营的本领。抓住国家支持特色经济林发展的机遇,巩固提升现有特色经济林种植水平,大力发展核桃、梨、猕猴桃、石榴等林果产业。同时,帮助林农积极谋划林果业的精深加工,使我县上市的林果就地消化,增加产品的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