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时期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2013-11-20

◆  王红丽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尊重人大代表、保障其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机关及有关组织接受监督、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值得我们每一位人大机关工作者深思和探讨的问题。
建议办理工作现状 
  近年来,老城区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全区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不少有建设性的建议,充分反映了群众的心声。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督促“一府两院”整改落实,促进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2012年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共提出各种建议40件,其中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17件;交通和城市管理方面5件;经济和文化方面5件;民政和卫生方面5件;教育方面4件;农业方面1件;其他方面3件。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的有31件,占建议总数的78%;基本满意的有9件,占建议总数的22%。建议办理见面率和答复率均为100%。2013年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共提出各种建议21件,其中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12件;交通及文化旅游方面3件;民政方面1件;旧城改造方面2件;其他方面3 件。目前这21件代表建议正在办理之中。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承办单位不够重视,办理质量不高。少数承办单位、部门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办理推拖不决;或缺乏对建议内容的调查分析及有效解决;或不积极主动与代表交流沟通,态度懈怠;或片面追求代表满意率,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有代表反映,有的承办单位不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而把主要精力用在做代表的说服工作上,代表碍于情面,只好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代表“被满意”现象的背后很大程度上是无奈之下的妥协;有的承办单位答复建议落实期限不明确或未按答复意见落实;个别承办单位常以政策限制、管理权限等种种借口推卸责任,对有解决难度的代表建议办理措施不得力。另外,部分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变动大、对建议办理程序不熟悉、工作水平和办理效率不高等,也影响着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二)新一届人大代表的素质和履职积极性有待提高。最近这两年代表建议数量大幅减少,原因主要有:有的代表由于受各种社会关系的影响,担心所提建议有损自身或一些熟人的切身利益,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有的代表建议年年提,但承办单位在办理时,由于受主客观原因的影响,特别是受资金的制约,很难把代表的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挫伤了代表积极性;有的代表在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在提了建议之后,政府又把办理任务反交到所提建议的代表身上,形成谁提建议谁办理的局面;有的代表所提的建议要求过于宏观、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或内容过于简单,没有提出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以及如何解决问题的建议,使得承办单位难以落实相应的措施和解决方案,影响了建议作用的有效发挥。
做好建议办理的几点建议
  (一)搞好学习培训,逐步提高代表建议的数量和质量。一是通过举办代表培训班,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让代表了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事,了解党委工作部署和“一府两院”主要工作。二是每年人代会前,要组织代表开展好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小组讨论等各项活动,引导代表密切关注全区中心工作、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使其对全局性问题把握得更准确、更到位。三是要加强对代表提出建议的具体指导。人大常委会应加强有关方面指导,帮助代表把握建议内容,增强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引导代表能够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针对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高质量的建议。
  (二)提高办理认识,增强办理实效。“一府两院”及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提出代表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是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从促进工作的角度主动接受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不断改进办理工作,努力增强办理实效。要树立建议办理无小事的观念,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理代表建议的政治责任感。要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而不能仅仅满足于答复率或满意率。
  各承办单位对代表所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要认真分析代表建议,准确把握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答复代表建议。对于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建议,要抓紧时间尽快解决,提高办结率;应该解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计划,列出办理时间表,详细面复代表;对于超出了办理单位的管理权限或不具备办理条件的代表建议,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解释清楚,取得理解和支持,避免问题矛盾化。要杜绝重答复、轻落实;承诺多、落实少的现象,不仅要在答复上让代表满意,更要在落实上让代表满意。
  有些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各承办单位之间要相互协调,提高建议办理工作合力。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互相支持配合,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的协调、有序。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征求协办单位的意见;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与主办单位沟通情况,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形成良好的办理工作合力。
  (三)积极探索和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方式。一是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汇报制度。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要加强与对口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定期听取其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办理进度。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测评和奖惩制度,对代表建议落实率高、办理效果较好的的承办单位予以表彰,以促进各承办单位不断加强和改进建议办理工作,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三是推动公开办理。探索将代表建议内容、承办单位责任人员、办理进度、解决方案及解决时间等利用媒体公开的方式,让办理工作置于代表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务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