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2013-11-22

     2013年11月19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主持。
    会上,区交通运输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审计局、区水利局分别作了关于接受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喜红作了关于成立翠云路街道办事处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麦新朝作了关于对洛龙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冀世朴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胜杰作了人事任免提请报告。常委会委员们认真听取了这些报告,并作了审议发言,畅谈了对这几个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对区交通运输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审计局、区水利局关于接受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四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经表决,区审计局关于接受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评定为满意,区交通运输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利局关于接受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评定为基本满意。会议表决通过了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翠云路街道办事处的报告、许可安乐公安分局对洛龙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冀世朴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书安、郭祖勋、杨平、杨建中、马国富、李爱国、阮松灵和常委会委员共19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喜红,区人民法院院长张长江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胜杰,各镇(办事处)人大主席团(联络处)负责同志及相关委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洛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