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洛阳市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元至六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
9月2日,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谷树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元至六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2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各项方针政策和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谋发展、惠民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继续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出得到保障,民生进一步改善。 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了预算,实现收支平衡。会议决定批准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指出,2013上半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和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依法理财,注重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和民生改善,全市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是预算执行不够科学规范、年初预算未全部批复到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预算未落实到项目;公共财政收入增幅有所下降;结余结转资金较多、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加强预算执行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科学拨付资金,保持支出均衡;要建立和完善滚动项目库,坚持资金与项目挂钩,提高预算资金到位率;要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要加强财源建设,稳步提高公共财政收入增速。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税收调整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要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保等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预决算公开工作力度,逐步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提高财政透明度,努力打造阳光财政;要强化对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不断提高国有资本收益;要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问题,积极配合全国债务审计工作,准确掌握政府性债务情况。要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监管,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完善政府举债、偿债工作机制,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