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3年10月2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亚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人大反馈我局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人大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市人大反馈我局23条意见建议,我局通过努力,已基本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反应人进行了沟通反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明确和公开各项创模工程整治方案和标准。市创模办每年都把年度创模暨碧水蓝天工程实施 方案在市内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今年,针对水和大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决定开展城市扬尘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拆除燃煤设施、涉重金属企业整治等专项战役。在每个战役开始后,市创模办也都把战役的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同时,利用每两周一次的新闻发布会,定期向社会通报创模及碧水蓝天工程任务的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实施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制定《洛阳市2013 年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战役实施方案》,第二季度,我局在全市组织开展饮用水源整治专项战役。全市共清理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垃圾1.3万余立方,拆除小塑料颗粒、小化工作坊、养殖企业81家;并重点对陆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周边进行了整治。同时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洛阳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洛政办〔2013〕78号)和《洛阳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洛政办〔2013〕89号)。
(三)建立污染举报奖励制度。为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能动性,我局于2013年5月6日下发了《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有奖举报违法排污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并在网络上予以公布,把纠正违法行为作为处罚的重要内容和结案的前置条件,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
(四)实施城市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战役。今年第一季度,我市组织开展了城市扬尘治理专项战役,对暗访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了严厉的处罚和问责。共下达整改通知书333份,对187个施工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和不良信用记录公示;对28家问题严重工地实施经济处罚;对88名监管单位分管领导和承包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6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效能告诫处理,有效遏制了扬尘污染。
(五)加大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环境监管。我局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的日常监察和不定期巡查工作。重点对污染较严重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污染源单位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全市各污染源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要求各县(市)环保局、城市区各环保分局对本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每月现场监察不少于两次,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季度现场督查不少于一次,同时实行明察与暗查相结合,节假日与平时相结合,防止偷排、超排情况发生。
(六)加大创模工作巡查和责任追究。2013年,为加强督查力量,市创模办又从10个创模成员单位抽调10名业务骨干,在原督查处的基础上,扩充为督查一处、督查二处,并按区域对全市创模工作实行划片包干,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同时,市创模办与市落实办联合制订了一系列曝光和问责的制度,凡涉及创模的工作因推进不力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即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问责。
(七)及时解决芳林路雪狼湖酒吧、海鲜巨无霸、上上酒吧、月亮湖酒吧噪音长期扰民;西工区七一路农贸市场内淑贞冷库出租服务部噪音扰民。雪狼湖、月亮湖量贩式KTV在营业中将一小型音箱放置于大厅,播放音乐用来招揽顾客,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环保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该单位拆除了音箱。2013年4月24日晚上,上上酒吧西侧边界噪声监测结果为49.5分贝,属达标排放,投诉人要求酒吧拆除低音炮现场,该酒吧随即将低音炮所有线路拆除到位。海鲜巨无霸大酒店营业时使用的燃料是清洁能源,油烟经烟囱、油烟异味净化器至房顶排放,符合环保要求。我局已对七一路淑贞冷库立案查处,并对投诉人及被投诉人双方进行调解,依次关停了4个冷库,将二楼平台的冷却塔搬离至地下室。由于该冷库于2012年12月份注销营业执照,法院无法对冷库强制执行。2013年5月23日,西工区政府以无证经营下达了关闭通知,对该冷库实施了强制关闭和断电,并清除原料、拆除设备。
(八) 金屏苑小区建筑施工噪音扰民;老城区北大街“刘一锅”火锅噪音、油烟扰民。金屏苑项目前一段时间在清运建筑垃圾,因白天大型车辆禁限行,导致清运工作夜间进行。按洛阳市委市政府规定,土方清运管理责任单位是辖区政府。我局执法人员和辖区管理部门多次到该工地进行制止,噪声扰民问题得到解决。工地负责人承诺未通过批准不在22:00时后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刘一锅”火锅店南北两侧均为居民楼,且距离较近(约5米)。饭店后厨安装有排烟管道高于居民楼顶,产生的油烟对周围居民不产生影响。该店南界噪声满足二类标准要求。由于饭店南部包间离居民楼较近,顾客生活噪声及小换气扇噪声被对面的居民投诉。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店将南边包间的窗户封死,在包间窗户上的换气扇加装集气罩及排气管道,通到楼顶排放。该店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九)瀍东污水处理厂夜间污水偷排洛河问题。经现场调查,未发现瀍东污水处理厂有偷排现象。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洛河瀍东污水处理厂附近的排污口进行了排查,发现滨河公园内另有启明南路泵站、东郊污水泵站、东郊雨水泵站3处排污口,在雨水较多时向洛河排放管网内的雨污水,我局将加强对雨水泵站的监察,防止泵站不下雨时排放管网中的生活污水。
(十)理顺城市区环保工作体制。2008年4月,根据市编委(洛市编〔2004〕13号)文件,洛阳市环境监察支队直属各区的6个监察大队变更为涧西、西工、瀍河、洛龙、老城、吉利环境保护分局(正科级事业单位),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受各城市区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双重领导。吉利区环保分局作为市环保局直属分局,履行辖区环境保护的职能,赋予其县级环保管理和执法权限。
(十一)洛龙区安乐镇西下宫村饮用水机井周边环境整治;古城路西苑桥头河洛文化村小区5号楼前空调冷却塔噪音扰民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西下宫村饮用水机井周边的垃圾已由洛龙区安乐镇政府清理完毕。古城路西苑桥头河洛文化村小区5号楼前空调冷却塔为河南豫宝堂保健养生有限公司所建,目前尚末使用。该公司正在整改,并承诺整改不到位,空调绝不使用。
(十二)积极推进PM2.5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我局就PM2.5监测站点建设、监测数据发布工作,制订了建设方案。李柳身市长明确批示,在国家配套建设资金没到位的情况下,市财政局给予大力支持。目前,已完成安装7套PM2.5环境监测系统,正在试运行。10月22日,环保部调研组来洛并召开座谈会,对我市PM2.5监测系统建设给予充分肯定,我市PM2.5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居全省前列。根据国家、省统一安排,我市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PM2.5实时监测数据。
(十三)不断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做到环境信息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在洛阳电视台、洛阳晚报、省市环保网站每天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发创模工程整治方案、标准及我市环境质量、环保案件的查处情况。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建立信息调研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日常监督。我局通过网站、公报、媒体、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数273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项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5项28条,行政许可类8项118条,服务类11项2171条,工作动态类及其他类386条。
(十四)鼓励中水回用。为促进中水使用具体政策尽快出台,市创模办已经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公用事业局、水务局、财政局等部门着手研究制订相关政策,从行政审批、中水使用价格、财政补贴等方面,鼓励用水大户企业加大对中水资源的利用,引导社会和企业加大对中水资源的利用,现正深入进行调研论证,预计近期政策出台。
(十五)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环保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围绕市重点工作,积极与我市主流媒体及中央、省媒体驻洛记者站加强横向的联合,为我市环境保护宣传开辟了多块阵地。以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企业为载体,进一步增加公众的参与意识。加强对企业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每半年举办一次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开展环保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走进社区帮助老百姓切实解决身边的环保问题。全面推进“阳光环保”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讲清楚、说明白”系列采访活动,加强对环保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的引导。
(十六)加大污水排放污染整治。坚持规划在先,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污水管网工程建设。今年,市政府下发了《洛阳市2013至2014年四河七渠截污工程实施方案》(洛政办〔2013〕2号)和《洛阳市2013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洛政办〔2013〕32号),把“四河七渠”截污工程、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工程列入年度任务。2013年要完成铺设管网20公里、截流48个排污口。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加快实施。
(十七)加强陆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今年4月至7月,对陆浑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进行专项环境整治。陆浑水库饮用水源地库面一级保护区内漂浮物已基本清理完毕,23艘采砂船和10艘鱼宴船全部关闭上岸,二级保护区内网箱养殖业规模已按规定控制6000平方米范围之内;对水库周边村庄垃圾、养殖、管道截流等进行了整治;上游18家涉水企业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家企业进行了废水深度治理及回用。
(十八)加强农村污水整治。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污水收集、处理工作。按照污水处理设施与社区建设同步完成的要求,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加强分类引导,严格审批,积极争取资金,稳步推进农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工作。
(十九)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2012年,我局报请市政府发布了《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市长令第120号)。围绕市长令相关内容,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制定了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各项管理规定,积极推动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站点建设。截至9月底,全市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网络已基本形成,城市区共检测车辆7万余台,发放标志6.3余万个,补发标志9000余个。我市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系统建设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居全省前列。
(二十)实施重金属污染整治。我局将重金属整治纳入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洛河、伊河上游可能的重金属污染进行认真彻底地排查,加大对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监察、督查、暗访力度,对超标和达不到环境目标要求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2013年10月14日,提请市政府下发了《洛阳市2013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战役实施方案》(洛政办〔2013〕116号),10月15日召开了第四季度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战役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集中治理任务。
(二十一)宜阳县柳泉镇沙子沟村饮用水机井周边环境整治。机井北1个简易厕所和机井西1座存栏5头的猪舍均已拆除到位。
(二十二) 铁路防洪渠截污问题。此项工程已列入市政府今年“四河七渠”截污工程,市住建委10月底前完成沿岸排污口排查工作;水务局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方案制订工作,并对重点部位进行清淤;西工区和老城区政府分别完成辖区段规划蓝线内违章建筑征迁工作。
(二十三)升龙广场110KV高压线辐射问题。项目目前在用的架空线路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项目线路由架空形式改为入地隧道方式实施,涉及建设内容变更,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上报省环保厅审批。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
此次人大评议工作,极大地促进了我局工作的推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环保宣传教育的力度仍不够。虽然在宣传教育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成效仍不明显,环保法律法规不能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个别单位和领导的环保责任意识也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主体意识仍不强。部分企业主的环保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不能正确处理好自身利益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对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缺乏清醒的认识。
三是环境监管工作与我市环境现状和社会的要求差距仍较大。环保监管力度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差距较大,环保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被动应对,执法工作不够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仍较突出。
下一步,我局将乘此次评议的东风,继续加大整改力度,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加一步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加强信息公开,注重效果,讲究方法,积极引导和强化公众参与及监督;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建立健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工作合力,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结合环保重点难点问 题,科学规划,集中整治,解决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尊敬的各位领导,这次人大代表评议环保工作,是我局改进工作、提升形象的有利契机,也是促进我们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我们将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尽职尽责,不断谋求新跨越,努力巩固评议工作成果,为实现洛阳天更蓝、水更清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