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用事业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4-01-10

        ——2013年10月2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洛阳市公用事业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由市公用事业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公用事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而人大建议恰恰聚焦于老百姓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体现了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要求。为此,我局始终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作为推动和改进城市公用事业各项工作的有效途径认真办好。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2013年,市公用事业局共收到市政府交办的建议 30件(重点建议5件),其中涉及城市公共交通14件,城市居民供水供热15件,城市照明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满意26件,基本满意4件。30件建议已落实18件,正在落实8件,参考落实4件。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18件,占总数60%。如:乔文娟等1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现役军人应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建议”。我局先后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沟通讨论,共同制定了《洛阳市驻军义务兵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免费乘车卡发放工作已于“五一”前完成。王建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开行龙门大道到龙门高铁站和关林火车站公交建议”,经我局充分调研,已于6月18日开通关林火车站至河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的96路公交车,市民可在龙门大道太康路口、开元大道龙门大道口、王城大道牡丹大道口换乘96路到达关林火车站。袁玉良代表提出的“丽春路、上阳路至王城路路段没有路灯”的建议,经我局积极努力,共装灯62基,已于4月27日亮灯。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共8件,占总数的26%。如:朱志晓代表提出的“关于部分市政保障企业要做好部队后勤保障工作的建议”。该建议主要涉及市边防检查站营区供热管网与市政供热管网对接的管道建设费用问题,先后因市边防检查站负责人调整和工程费用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市政府多次协调,已于10月16日将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完毕,确保今冬正常供热。
  (三)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建议4件,占总数的14%。如:陈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通一中心五组团县区公交车的建议”。因现行体制政策和实际情况,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暂时难以实现(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
  实践表明,做好建议办理工作,领导是否重视,是办理好建议的关键。我局党组对建议办理非常重视,把它作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改进作风的大事来抓,以讲政治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抓好建议办理工作。办理过程中紧紧围绕政府中心任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每件建议,扎扎实实地解决问题,努力使代表们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我们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将办理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局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根据局领导分工对全部建议进行分包。建议下达后,召开相关职能科室和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承办人员建议交办会,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三沟通、四亲自、五明确”的办理程序,在提高办理质量和落实率上下功夫。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业务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理工作格局。
  (二)不断完善办理机制,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措施长抓不懈,确保建议办理高效有序。根据“统一受理、归类办理、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办理原则,我们对办理机制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一是健全交办制度。在以往列表细化、召开交办会的基础上,对办理答复人大建议工作进行了改进和调整,采取局主要领导对各单位主要领导一对一当面交办的方法,加大交办工作力度,明确各单位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保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二是严格催办审核把关制度。实行了建议答复审签制,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作为人大建议答复的审签人,建议答复初稿需在人大代表满意后再签字,以示对建议办理结果负责。对于各单位上报的办理答复件,由局办公室初审,局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做到“问题没讲清楚不放过、办理不规范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三是完善责任考评制度。我局把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对不符合办理要求,代表不满意的,一律退回重办。对需要落实或客观条件能够落实的建议,没有提出具体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一律重办。对部分建议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落实的要拿出计划,待条件具备后落实。同时,对一些基层办理中落实难度大的建议,采取了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和局主要领导进行集体会审,绝不是建议交办下去了事,而是与基层办理单位一起研究拿出具体的落实和改进措施。四是建立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制度。在时间上督办:督促各单位在办理时限内做到早完成,早落实,杜绝拖延和临时突击现象。在质量上督办:督促各单位认真对待办理工作,在提高落实率上下功夫,对所有的建议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力戒敷衍应付,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在落实上督办:人大代表都非常体量办理单位的难处,对办理单位的工作态度,工作措施填写了满意,但并不代表建议内容落实了。对此,我局坚持跟踪问效,客观条件能够落实而主观努力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坚决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现象。
  (三)坚持“三沟通、四亲自、五明确”的办理程序和要求,在提高建议落实率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与联系。在办理过程中,要求具体承办单位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员与代表见面,落实“办理前沟通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的要求。在办理前期,我们主动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愿,找准所提建议的初衷和根本,使办理工作不走弯路;在办理中,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让人大代表参与办理过程,让代表全面了解情况,进一步增进理解,确保办理质量;在办理后,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代表反馈,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落实的,拿出具体措施待条件成熟后办理,力求代表对建议办理满意率达到100%。二是做到“四亲自、五明确”,对建议办理真重视、真落实。对所有建议局一把手都亲自阅批,亲自督办进展,亲自督促落实、亲自领办重点建议。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我们都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对应该解决,但由于客观条件和社会生产力水平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都诚恳的与代表沟通,列入工作计划,待时机成熟后再办理,求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三是部门联动,主动办理。有些建议内容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办理,我们不推诿扯皮,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协商办理。相关部门在建议办理中,向我们了解相关政策依据或协商办理相关事项的,我们也都尽最大努力提供支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把人大建议办理作为提升公用行业全面工作的主要抓手,把代表们的建议办理好落实好。一是站在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认识建议办理工作,把落实建议做为改进工作,促进公用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动力;二是在抓落实上下真功夫、实功夫,人大建议代表了民生,反映了民意,我们一定强化责任,加大力度,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三是与各位人大代表广交朋友,真心实意地倾听代表们的建议,设身处地的办理代表建议,经常把代表请进来,主动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为促进我市公用事业发展出谋划策,使我们之间真正成为工作中的真挚良友,生活中的知心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