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3年10月2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由市住建委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2013年,市政府向我委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30件,我委主办21件(含重点建议2件)、协办9件。其中: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8件,占26%;城市管理5件,占17%;住房保障及物业管理的12件,占40%;其它类5件,占17%。截止5月30日全部答复完毕。根据代表的意见反馈,其中满意和基本满意29件,满意率96.7%;不满意1件;见面率100%。根据办理情况,分为以下三类。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12件,约占总数的57%。如:刘新安代表提出的“关于明确城市管理责任的建议”,我们依据《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职能、明确责任。今年完成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杨玲代表提出的“加强公厕建设”和许留群代表提出的“调整男女厕位比例”的建议,均已得到落实。目前全市公厕总数已达610座, 今年印发了《城市区建设改造标准化旅游厕所实施方案》,改造提升标准化旅游厕所92座,计划新建星级旅游厕所17座,目前已基本完成。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共8件,约占总数38%。如:王建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道北二路东段建设,改善铁路驻洛单位和社区环境,共享富民强市成果的议案的建议”,该工程已经列入今年的工程计划,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交桩放线,待征迁完成后即可进场施工。袁玉良代表提出的“关于上阳路修的太慢,给当地百姓造成出门难的建议”,存在的问题是征迁工作推进较为缓慢,致使该项目工期不断延缓。截止目前,丽春路至九都路段已经建成通车,南段西工区征迁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正在进行路床施工,整体工程将在年底前建成投用。
(三)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建议1件,占总数的5%。如:刘永康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好国合商业网点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保证政府决定落实到位的建议”。该建议刘永康代表已连续多年提出,主要内容是由区属国合商业网点企业购买所占用的区属房管分局房产,或将该部分房产作价入股到国合商业网点企业,以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2011年,该建议由市国资委主办。市国资委在调研后提出了市政府可允许西工区、老城区区属国合商业网点企业(包括已改制的原国合商业网点企业)购买所占用的房管部门房产,或将该部分房产作价入股到国合商业网点企业等四条建议,刘永康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基本满意。2012年1月15日,刘永康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再次提出该建议,要求落实市国资委提出的四条建议。该建议原由市国资委主办,由于刘永康代表连续两次表示对市国资委主持处理此事不满意,经李柳身市长、谭建忠副市长和王敬林副市长协调,该建议的主办单位调整为市住建委。在办理过程中,李柳身市长、常务副市长吴中阳、谭建忠和王敬林副市长都对此事作了批示。但由于房管分局改制工作涉及人员多,难度较大,比较敏感,处置房管分局所属房产须在房管分局改制过程中经过法定程序进行,需要一定过程,无法立即进行出让,致使建议无法落实。2012年12月30日,刘永康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继续提出该建议,还是要求落实市国资委提出的四点建议。市房管局提出了“考虑到房管分局职工队伍稳定问题,暂不出售房产,待房管分局改革或改制时,在同等条件下将房产优先处置给原承租户”的意见。目前,市住建委所属各房管分局的改制工作虽已列入议事日程,但仍在调研阶段。因房产处置问题还不能解决,刘永康代表对建议落实情况表示不满意。2013年6月21日,市政府第145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建议办理情况汇报,要求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由分管市领导出面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以取得代表理解。此后,市房管局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见面汇报等方式向代表做了沟通解释工作,仍未取得代表理解。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建议办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认真落实好建议办理工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突出抓好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孟红兵担任组长,主管主任吴淑霞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单位,委办公室牵头负责,确保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召开建议办理工作专题会。接收到人大建议办理任务后,孟红兵主持召开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专题工作会,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并强调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抓好落实,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办结时限,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三是领导带头亲自抓。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主要领导坚持定期听取建议办理工作汇报,掌握建议办理的进展情况,对于重点建议,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到工程一线进行调研,并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融入到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
(二)严格办理程序,为建议办理工作提供质量保障。一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议。近年来,我委不断总结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经验,完善各项办理制度,确保在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没有出现任何政策上的纰漏。二是严格办理程序。坚持做到承办单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主管领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检查事项落实情况,主要领导审定把关,办理后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代表。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做到“三沟通”,主动做到办前与代表沟通,提出答复意见,办中征求代表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办理完结后,认真汇报,虚心征求合理意见;与会办单位沟通,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注重加强沟通,形成科学合理、意见一致的答复函;与人大和市政府督查室沟通,汇报每件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得到指导,减少工作失误。四是确保与每位代表见面。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具体承办科室克服重重困难,积极主动与代表见面沟通,反复征求代表们的意见,确保人大代表建议能够得到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评,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一是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查。为防止突击办理现象,提高办理进度和质量,坚持每周定期了解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每10天向各承办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通报全委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办理指导意见。二是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每年都邀请部分人大代表视察相关市政、居民小区、保障房建设等工地,虚心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对各位代表的建议,认真整理,形成书面文字,用以指导我委各项工作。三是落实考评制度。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委绩效考核范围,由委办公室、综合科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与年终评先挂钩, 有效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四)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在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不只是满足书面答复,更注重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把工作重点放在积极解决问题上,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一是把建议办理与市政建设相结合。近几年,城市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人大代表非常关心城市道路建设,提出了很多改善城市交通拥堵方面的建议,很好地推动了我市的市政建设。我们积极吸取人大代表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今年全市计划实施市政工程145项,概算总投资257.3亿元,目前丽春东路、青岛路等37项已建成投用,九都路改造、金谷园北路等49项在建,爽明街、纱厂东路等24项已完成招标, 35项在做前期准备进行。二是把建议办理工作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完成了市(区)平台218家终端单位的网络汇聚、调试运行工作,实现了与110指挥系统对接,接入48路交通视频通道。数字化管理平台的投入运行,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 ,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进一步提高,为广大市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三是把建议办理工作与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加快解决物业管理、房产办证、保障性住房等热点、难点问题。为缓解群众办证难的问题,采取了增加办证窗口,合署办公等办法,制定物业管理条例,加大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年已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32634套,竣工5655套,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难的问题得到缓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观上来讲,一是个别单位担当意识欠缺,对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二是少数主办和协办单位配合不够。对于涉及到多个单位办理的建议,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三是办理时限意识不够强。对建议研究、准备不充分,再加上在办理过程中遇到这样和那样的困难,进而影响建议完成时限。
客观上来讲,一是个别代表提出的建议,其书面表达和真实意愿不相符,随着办理工作的深入,其真实意愿最终往往会归结到某个单位或个人的利益上,一旦其诉求与现行的政策、法律、法规相冲突,就会导致此类建议无法办理下去。如刘永康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好国合商业网点企业改制的遗留问题,使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的建议”。因这一问题系区属商业企业改制形成的遗留问题,涉及到大批商业企业职工,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并非住建委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若将这部分房产出售给改制后的商业企业,会使房管分局面临更大的困难,矛盾更加突出,引发职工新的矛盾。二是在确定建议的承办单位方面,个别时候还不够准确。客观上也会影响了建议的办理工作;三是个别代表工作较忙,承办人员很难和代表见面沟通,客观上会影响到建议办理时效。
四、下步打算
一是认真学习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委建议办理工作制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议办理工作。
二是抓好跟踪落实。将建议办理贯穿到整个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中,要确保建议内容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对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提高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