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4-01-10

            ——2013年10月2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种松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向我院交办了叶晋予等11位代表提出的《在我市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和“三心一感”教育》(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总第177号建议案)的代表建议案1件。现该案已按时办结并反馈,提案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确保涉校案件处理,努力构建平安校园。我院始终把平安校园建设当做一件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加强和学校、家长的联系,创建“检、校、家”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帮助学校建章立制,规范学校管理秩序。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在我院公诉部门内部设立了专门负责业务指导、案件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构,并结合洛阳实际,指定涧西区人民检察院设立独立机构,统一办理城市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确保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落实。对经刑事和解不诉的在校学生,注重感化教育,把工作重心向案后延伸。一方面,与学校共同研究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帮教人员责任和工作措施;另一方面,定期回访考查,了解不诉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做好教育、挽救工作,助其顺利回归社会,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计对在校学生不起诉案件进行回访64次,回访率达100%,截至目前,被依法不起诉的在校学生没有一例重新犯罪。同时,加强“涉校、涉生”犯罪案件和学校周边治安状况的调研,查找治安隐患和漏洞,先后提出检察建议13次,对促进校园管理、净化校园风气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法制教育进课堂,共建犯罪防火墙。针对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恶性犯罪增多的不良趋势,结合代表的建议,我们先在全市范围内就校园暴力、校园安全、未成年人犯罪等进行了广泛调研。各基层院抽调专人组成调研组对辖区内中小学进行了认真走访,并与教育局、团委等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对学校法制教育缺失、学生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归纳。之后,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法制教育进课堂、共建安全防火墙”专项活动,两级院专门抽调业务精通、知识丰富、责任心强的干警到辖区内的校园定期进行法制教育,我院还专门在西工区、嵩县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在校学生接受法制教育,引导在校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培养社会正义感,远离违法犯罪活动,并在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该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有192所学校参加,两级院共组织专题教育74次,上法制课600课时,24000人次接受教育,发放教育材料4000余册,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较为明显地提高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得到了学校、家长和学生的认可和支持。
  三是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现今的学生绝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4+2+1”的家庭结构较为普遍。很多校园暴力事件之所以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未成年人性格冲动、缺乏法律观念是其主要原因。针对这一问题,我院在开展法制教育的同时,特别注重在法制教育过程中融入对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与校方和家长合作,通过开展“我为父母做家务”、“写给老师的一封信”、“我最敬佩的同学”等活动,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手抄报、宣传栏等阵地,全方位地进行感恩教育的宣传工作,召开“学会感恩”主题班会,邀请监所服刑罪犯现身说法,从正反两个方面唤起学生对父母、老师的敬爱之心,对同学、朋友的友爱之心,通过感恩教育让学生学会从生活中发现自己是受人恩惠的,由此学会理解关爱他人。遇到矛盾纷争多一份宽容心,避免问题的激化升级;发现他人遇到危险多一份救助心,主动向学校或警方报告,避免危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三心一感”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效融合,探索了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新的途径。
  四是畅通联络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加强与代表的联络工作,广泛听取代表意见,不断拓宽接受代表监督的渠道。通过洛阳检察互联网门户网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检察工作通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聘请人大代表担任我院人民监督员依法监督案件、检察开放日和平时不定期邀请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人大代表们通报案件、汇报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我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下辖各县(市)、区院检察长共64人分别到各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讨论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代表在审议报告时提出的综合性建议、批评、意见和个案,我院在会后专题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和党组会,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要求两级院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整改,以便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院各项工作。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精干力量,加快办理,并及时以《检察工作通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形式寄送给每位代表。其中部分县(市)、区检察院针对代表们所提意见、建议,专程登门给予答复。通过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干警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必须高度尊重、重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审视和评议。在今后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力度,加强与代表的联络,提高办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争取代表对检察机关更多的监督、关心与支持,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