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家庭农场”发展现象探析

2014-01-24

◆   孟津县人大常委会
    “家庭农场”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的新概念,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旨在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推动农业生产走向市场化、专业化和规模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近日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孟津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
    (一)发展现状:2013228日,孟津县会盟镇农民陆利锋从孟津县工商局顺利拿到了“洛阳河之南家庭农场”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标志着全省首个“家庭农场”落户孟津。经过县委、县政府的引导推广,截止5月底,全县已发展“家庭农场”13个,总投资约2300万元,流转土地6000余亩,年可实现营业收入500余万元。经营范围主要是烟叶、果树、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和生猪、肉鸡、肉牛、蛋鸡养殖。小浪底镇刘文辉的辉煜“家庭农场”,专业种植烟叶,面积近800亩,全部从邻村农户手中流转而来。他算了笔账:对流转土地农户而言,每亩地每年可收租金600元,农忙季节可优先到农场劳作,酬劳可观;对自己而言,将从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中获得高额回报。送庄镇梁凹村农民李晓伟的林丰“家庭农场”以蔬菜种植为主,面积近300亩。他表示,注册家庭农场只是形式,转型、提质、增收才是实质。下一步,他将改变以往的粗放种植方式,努力往观光采摘游方向发展,千方百计提高产品附加值。
    (二)经营模式:孟津县“家庭农场”多以休闲生态农场模式为主,以种养殖大户为基础,冠之以“休闲”两字,就是能让公众休闲娱乐、体验其中的生态家庭农场,即休闲生态型的家庭农场。如会盟镇农民陆利峰的“洛阳河之南家庭农场”,经营面积500亩,主要从事果树种植,还打算面向城市居民提供菜地认领、采摘体验以及烧烤、露营服务。朝阳镇闫凹村的闫应立注册的是“孟津图河源家庭农场”,经营的是林地。几年前,闫应立承包了村里300亩地,租期50年。那本是一片荒山,他精心平整出来,建成窑洞,养了土鸡,栽上桃树、梨树、石榴树等,他打算回头再散养一些土猪、羊,卖出去。农场建成后,主要做餐饮、休闲、采摘。
    这种经营方式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农场主身份”的多样性,体现了投资收益渠道的多元化以及抵御市场风险的多方式。一是合作社理事长身份。目前,全县有75%以上的农场主均领办了相关的专业合作社,其余的也均加入了相关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组建合作社获取市场主体地位,依托合作社平台融入市场,同时合作社的组建进一步的壮大了规模,通过农资、饮料、药品、技术服务的统一采购,降低生产成本,统一农产品的销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二是企业法人身份。农场主随着其资本的增加,开始围绕其从事产业上下游不断地扩展业务,例如开设农资店、建设饮料厂、畜禽屠宰场、开设相关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形成了投资多渠道局面,进一步增加了家庭的收益,增强了市场风险抵御能力。
    (三)发展条件:孟津县“家庭农场”之所以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兴起,得益于该县长期以来对农业工作的重视,具备了发展“家庭农场”的要素条件:
    一是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创造了客观条件。为了提高土地综合效益,我县一是实施土地整治。借助上级土地整理、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实施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土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对外招商硬件条件。2010年以来,我县连续实施土地整治、综合开发项目11个、面积18.3万亩,扩宽生产道路318.6公里,打配机井400余眼。二是购置大型机械。耕地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小块并大块,符合大型农业生产机械作业需要。2012年以来,全县借助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新购置小麦、玉米等大型收获机械398辆,大马力耕地深翻机械320台,其他农业机械2834台(套),节约了生产成本,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三是发展设施农业。设施农业具有高投入、高产出、抗灾害能力强、技术含量高等特点。目前,落户我县会盟镇的蔬菜无土栽培,常袋镇的软脚铁皮石斛驯化,送庄镇的温棚蔬菜种植等都是设施农业的典型代表。四是延长产业链条。投资业主围绕农业的基本功能,通过策划举办采摘节、亲子游、土地认领等方式,拉长产业链条,挖掘增收潜力。如十里香草莓种植基地,在游玩、采摘、科普、餐饮等方面做文章,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土地流转提供了土地资源保障。孟津县相继出台了《农业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农村土地流转规划》、《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重点解决“往哪里转”、“哪些需要转”、“流转没人要”等现实问题,建立完善流转服务机制,创新开展了土地整村流转试点、土地互换等流转模式,从宏观上破除体制性障碍,从微观上打好扎实基础,推进了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流转土地18.8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32.9%;发展各类农业园区28个,形成规模化经营土地12万余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1%。群众从土地流转中得到了实惠,更新了观念,对新生事物的接受程度显著提高。
    三是土地经营权确权发证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按照中央及省、市部署,国土部门利用了35时间,全面清查农村土地权属及利用现状,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通过土地经营权确权发证,切实解决长期围绕土地承包中存在的地块不清、四址不准、权属不明等问题,使土地流转工作在《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下运行,农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四)带来的好处:1、“家庭农场”整合应用了先进的农业科技、良种、良法、农机作业,示范推广了农业高新科技,节约了生产成本。
    2、发展“家庭农场”符合上级文件精神,它得到政府扶持资金,能不断扩大种养殖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示范效应。
    3、“家庭农场”按有机农业标准化技术生产,应用安全放心农资,生产出的农产品有机、环保,吃得放心,有订单,不愁销路,种出的农产品能获得很好的经济效益。
    4、创办人通过租赁获得农民的土地,家庭农场使闲置的土地发挥了最大效益。
    5、“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是进一步加快农业发展,示范推广农业新科技,提出科技贡献率的有效途径。
    二、孟津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学习范围从县委中心组扩展到各镇(区)和县直各单位。邀请市委党校长期从事“三农”问题研究的权威专家张有立教授,对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是“家庭农场”进行解读,提高了广大干部思想认识;二是深入调研。县委书记吉振华带领相关委局负责人,到小浪底镇、横水镇和常袋镇调研家庭农场发展情况,了解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各部门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县工商局、农业局、烟草局、人社局等也根据各自业务性质,深入家庭农场进行调研,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三是外出考查。县委、县政府组织10镇镇长、农业局、畜牧局等相关委局负责人等到宁波慈溪考察“家庭农场”发展现状、运营情况、扶持政策等,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形成对孟津“家庭农场”发展指导性意见。
    (二)政策激励,加快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基础。2013年孟津县出台了《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意见》(孟政〔20134号),对孟津县土地流转任务、程序、奖励标准、服务内容、考核办法等进行了明确。对完成土地流转任务的镇给予3万元奖励,对完不成流转任务的镇给予1万元处罚;对完成耕地(林地)整村土地流转,经验收合格,分别奖励镇5000元,村5万元;整镇土地流转的一次性奖励镇100万元。2013年第一季度,孟津县已流转土地1.4万亩,全县已累计流转土地18万亩。通过政策激励,加快土地流转,促使“家庭农场”健康快速发展。
    (三)培育亮点,示范带动。对有特色、有规模的“家庭农场”,加强指导,培育亮点,逐步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认证工作,重点扶持示范性“家庭农场”。通过培育亮点,示范带动,逐步发展壮大“家庭农场”。目前在送庄镇梁凹村,孟津县林丰“家庭农场”,流转土地300亩,建设蔬菜大棚,从事设施蔬菜生产;常袋镇半坡村的洛阳孟之星“家庭农场”,流转土地800亩,发展林果和红薯种植,还有孟津县金色田野家庭农场等,已初见成效,为孟津县家庭农场发展将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四)健全服务,提供保障。全县各相关委局根据各自职能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其中县工商局出台了《孟津县工商局关于扶持家庭农场等新兴农村市场主体发展方案》,对家庭农场的发展予以扶持,放宽登记条件、准入门槛、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方式、出资限制,免收登记费用;县农业局加大对家庭农场技术指导,技术人员深入家庭农场指导引进优质高产新品种、新种植模式,提高家庭农场经营效益。结合发展现状,制定针对性技术培训措施,做好土地流转政策、信息等服务;县烟草局对以烟叶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优先提供免费防病农药、烟田免费机耕、育苗补贴、烟炕补贴、开展面对面技术服务等。
    三、孟津县“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家庭农场定义不清。尽管中央时常提及“家庭农场”,但如何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认识。这就导致有的种植大户已在尝试这一经营模式,却不知自己就是家庭农场的雏形;有的农场不以家庭成员为组成,或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却自称家庭农场;有的人将家庭农场主与地主相提并论,担心引发土地兼并;有的人将家庭农场与“休闲农业”混为一谈。对家庭农场的含糊定义,影响到如何界定、如何扶持、如何引入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问题。
    (二)认识不足。不能充分认识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主题而予以重视,作为家庭农场潜在的发展对象的种养大户,普遍缺乏市场意识,满足于现状,缺乏组建家庭农场的积极性。
    (三)融资瓶颈问题。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
    (四)土地流转困难。目前大多数农民承包土地呈现“东一块、西一块”的细碎状态,很难租到成片的土地;土地承包也很随意,潜在风险大,加之农民“惜地”思想严重,不愿长期出租土地;部分以农业为主的村镇,丘陵居多,土地不适合规模经营,这些导致部分农民想发展农场却“无地可施”。
    (五)农场主素质待提高。尽管大部分农场主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实践经验丰富,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农业发展重任,需进一步提高经营素质。
    (六)部分农民积极性不高。“家庭农场”的目的之一是发挥规模效益,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但目前农村青年大部分都成为大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村里以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居多,这样的人员结构和素质困扰部分家庭农场的发展。
    四、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建议
    (一)科学规划,政策引导。要提高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的认识,把扶持现代家庭农场作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抓手,要制定全县家庭农场的规划,使家庭农场科学发展、有序发展,在发展家庭农场数量的同时,不断提升家庭农场的建设质量,相关部门要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做好政策技术方面的服务,让家庭农场经营真正成为有效推动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县工商、农业、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要在家庭农场发展上科学引导,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方面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真正了解并积极、稳妥地发展这一新生事物,使之成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力军。
    (二)流转土地,提供保障。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基础。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为供求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信息发布、纠纷调处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保体系,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三)加大扶持,提升档次。鼓励有条件的种养大户进行工商登记,升级为现代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整合农口资金,支持好、扶持好家庭农场的发展,设立家庭农场专项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家庭农场提高生产能力建设;适宜家庭农场申报的农业项目要优先安排;开展优秀家庭农场评选,对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效益明显、社会责任感强的家庭农场予以表彰,并给与奖励,树立典型,示范带动。
    (四)健全服务,提供保障。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强化新型农业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指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引进优质高产新品种、种养新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优化金融服务,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强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农场主的综合素质和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水平。
    (五)树立典型,宣传推广。要大力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建设,“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示范效应定会给全县农业生产发展注入活力,扶持一批示范性家庭农场,发挥好其示范效应,改变农业生产低效现状,进一步提升农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