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偃师市商标战略发展的调研报告

2014-01-24

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宏儒
  为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充分发挥商标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0135月,偃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带领由市县两级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我市的推进商标战略的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偃师市注册商标发展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偃师市人民政府及工商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按照“横向扩展阵容,纵向提升质量”的总体目标,以服务指导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为主线,通过政策驱动、服务带动、执法促动,形成了“政府引领,工商指导,企业争创”的商标发展新格局,商标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在全省的位次明显提升。截止201212月,我市注册商标总量1412件,比2010年底的904件增长508件,增长率56%,在全省县级排名上升至第6位,单2012年一年注册商标申请364件,全省县区排名第9位,创历史新高;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和保护的中国驰名商标1件,填补我市无中国驰名商标的空白;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和保护的中国地理标志商标洛阳市共2件,我市占其中1件;我省认定和保护的河南省著名商标26件,比2010年底的11件增长了2倍多,增长率136%,在洛阳市县级排名第12012年河南省工商局命名12个“河南省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区)”,偃师市名列其中。
  (一)商标注册工作创历史最好水平。偃师市是个体私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前几年部分企业和个人对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认识不足,品牌长远利益研究不够,导致全市商标发展状况和省内先进兄弟县市相比有较大差距,2010年底,我市有效注册商标量904件,随着商标战略实施进一步深入,我市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分类指导,专人帮扶等一系列措施,在全市营造重视商标发展的社会环境,通过普及商标法律知识和带来的经济效应,切实增强企业争报、争创注册商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1年商标有效注册总量达1119件,增长率24%2012年,申请件数364件,商标有效注册总量达到1412件,增长率26%,全省县区排名第9,创历史最好水平。
  (二)支柱产业商标发展态势良好。目前1412件注册商标中,我市支柱产业商标发展态势明显,其中制鞋行业227件,占注册商标总数16.07%;摩托车行业117件,占注册商标总数8.28%;电线电缆行业73件,占注册商标总数5.16%;化工行业41件,占注册商标总数2.90%;钢制家具及保险箱行业54件,占注册商标总数3.82%;其他类900件,占注册商标总数63.73%
  (三)政策驱动,争创商标品牌成效显著。实施商标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早在2009年偃师市委、市政府就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制定了商标发展规划及相应的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利税大户争创驰(著)名商标。2012年洛阳市政府下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洛政[2012]10号)文件,出台了力度较大的激励政策,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每件奖励资金由过去的每件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新认定的河南省著名商标和新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每件奖励10万元,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商标工作的新策略,为加快推进我市商标战略又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我市已经形成政府引领、工商指导、企业主动的商标发展格局。20103月,偃师市农产品行业协会在国际商品分类第31类银苗菜上申报的“偃师银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注册,实现了洛阳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零的突破。同年“豫皇”、“硅谷”、“博雅堂”等3件商标被新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 2011年, “HNTDDL”(河南通达电缆)、“金鸿运”、“天玉香”、“洛丰”、“乐友”、“尚康”等6件商标被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花威”、“华通”件著名商标顺利通过重新认定。2012年,我市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填补历史空白,(洛阳市华通电缆有限公司的“华通Hua tong”商标),同年,“中飞”、“星驰”、“河洛图书”、“中达化工”、“安富升”、“惠枫”、“府祥”、“金旺老字号”及“达佩斯”等9件商标被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盛美”等6件商标通过重新认定,数量之多创历史新高,全市著名商标拥有量达26件,洛阳市县级排名第1,其中“中飞”商标是我市本土唯一摩托车行业的著名商标,实现新的突破。
  (四)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成绩显著,“商标富农”、“商标强企”两大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早日达到“商标富农”、“商标强企”两大目标,我市专门成立偃师市农产品行业协会,有重点、有计划地引导偃师银条成功申请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洛阳市目前只有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偃师银条”为其中之一。通过涉农商标的注册,来引导农民发展特色种植,积极打造品牌农业,同时根据偃师特色农业,推行“一乡一品一标”,着力培育唐僧寺葡萄、偃师小麦等一批富有特色、形成规模、省内外享有广泛知名度的农产品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支持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民合作社创品牌经营,引导成立了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260个。并借助这些农产品商标的辐射带动功能,大力推广“基地﹢公司﹢商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农民发展特色种植,积极打造品牌农业。近年来在商标品牌效应的带动下, 全市银条种植户和银条生产企业进一步增多,加工后每亩地农民可增收4500元;“才智”牌小麦种子和附近3000多户农户签订小麦繁种合同,定向收购,每年种子销向全国各地16个省,销售额达到2600多万元,农民增收的同时企业品牌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因我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成绩显著,2012年被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命名为“河南省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
  二、目前我市商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商标注册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一是注册商标数量偏低,商标注册意识还不够强,偃师市注册商标总量仅占全市15000余家市场主体的0.09%,虽势头良好但进展迟缓。二是驰名商标持有量少,目前仅拥有1件,与26件著名商标相比增率过低。三是注册商标类别覆盖面窄,大部分集中在摩托车、鞋业、电线电缆及化工行业,涉农类和服务类商标比例极少,这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发展水平不相符,与我省发达县市相比,差距较大,注册商标总量明显不足。 
  (二)商标价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在经济发达地区,商标权质押贷款已经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有效手段,由于本地对其价值作用的认识不到位,宣传跟不上,金融部门对商标无形资产的价值认识不足,注册商标所有人只是使用,没有把注册商标这种知识产权价值变成融资的途径,价值作用没有充分体现。
  (三)商标品牌经营意识亟待提高。一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尤其是中小企业负责人,对商标的作用和价值缺乏科学的认识,没有意识到商标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资源,注册商标的目的,往往只为了使自己的产品进入超市或市场有张“通行证”,往往不懂得商标管理和保护,存在商标注册不及时被他人抢注或商标近似被驳回;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改变注册商标的持有人名字、地址;部分注册商标上未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标记;使用他人许可注册商标时,手续不完备;出现违法“傍名牌”或假冒侵权等方面的不足。二是部分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对商标等无形资产十分漠视,未把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评估,甚至未按规定进行产权转移。三是部分企业在广告宣传中,突出企业的形象,而忽视对品牌的宣传,没有将商标宣传与企业产品市场开发、巩固和延伸融为一体,缺乏主动开发意识。这一问题在服务业和若干中小企业中尤为突出。 
  三、对偃师商标品牌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实施商标战略长效机制。在偃师县域区域经济还不够发达、市场主体还不太成熟的情况下,实施商标战略更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一是政府要重视商标战略实施的重要意义,成立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和调整商标战略实施意见以及年度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有计划、有措施稳步推进;二是政府牵头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创新举措,推动落实。 
  (二)科学制订规划,加大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力度。要在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实施商标战略工作基础上,按照“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加强指导、搞好服务”的思路,把商标工作纳入对各乡镇政府考核项目,充分做到政府引导,平衡发展,齐头并进,全力推动经济发展。 
  (三)从特色产业入手,全面实施商标战略,叫响品牌,叫响偃师。
  一是偃师市葡萄种植产业。近年来,偃师充分利用地理区位优势,大力发展鲜食葡萄产业。葡萄种植品种主要以巨峰为主,兼有早熟、极早熟品种,如京亚、京秀、白鸡心、黑提、红提、美人指、里扎马特、维多利亚等,其所产的鲜食葡萄粒大、色艳、含糖量高,深受客商的好评,被誉为“冰糖葡萄”,20018月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葡萄之乡”,20037月被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委员会定为“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200411月获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目前以缑氏、翟镇两乡镇为重点,形成了沿207国道,辐射带动周边几个乡镇的万亩葡萄走廊。在收获季节,日销葡萄300吨以上,主要销往湖南、湖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广东等地,对南方葡萄终端市场有一定的影响力。种植1亩葡萄,按产量5000斤算,常年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遇上丰收和市场价格好的年份,每亩纯收入能达到3000元以上,比粮食增加收入2500元。  
  偃师凭借自身优越的地理优势,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葡萄种植产业,为了使偃师葡萄得到更好的推广,开阔更广的销售市场,建议申报“偃师葡萄”地理标志商标,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二是偃师市花卉苗木产业。偃师市邙岭乡享有“中国黄杨第一乡”之美誉。黄杨种植达到1.45万亩,花木种植品种以黄杨为主,有雪松、桧柏、红白玉兰、女贞、合欢、棕榈、桂花等300多个,已成为豫西地区最大的花木生产基地。亩收入3000元以上,年效益3800万元以上,黄杨在中国北方占70%以上销售份额,2004年度邙岭乡被评为河南省特色乡镇。 
  鉴于偃师市已成为豫西地区最大的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尤其以黄杨种植量和销售份额为最,因此,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农户、企业,适时申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以更有利于偃师花卉产业的发展。
  三是偃师市制鞋产业。偃师制鞋业起步较早,20世纪50年代开始兴起手工制鞋业;20世纪80年代初,家庭作坊式制鞋生产逐渐兴盛;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个体、私营鞋厂开始扩大生产;20世纪90年代中期,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中、高档布鞋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全市共有400多家成规模的制鞋企业,产品辐射到全国各地,并远销东亚、中亚、西亚和东欧等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四大布鞋生产基地之一,被誉为“中国布鞋之都”。产业链条完备,与其配套的专门彩印厂、纸箱厂、合布厂、鞋跟厂、鞋口厂、鞋模厂和货运部等企业达300多家,从业人员20000人。2009年,全市鞋业总产值达15亿,从业人口2万多人,年产布胶鞋近2亿多双,占全国布鞋总产量的近30%。网点遍布湖南、河北、陕西、山东及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市、自治区,并在俄罗斯、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乌克兰、哈萨克以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处。
  偃师制鞋产业从个人手工制鞋到家庭作坊式制鞋再到个体、私营鞋厂,已成为偃师的特色产业,偃师所产的鞋子,遍布多个省市甚至远销国外。为使偃师制鞋能进一步拓展市场,为更多消费者所知晓,建议市政府等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牵头实施偃师制鞋的品牌战略,以申请集体商标的形式保护“偃师布鞋”这一核心品牌,同时积极引导辖区内制鞋企业打造自身特色品牌。
  四是偃师市针织产业。偃师市针织产业主要集中在翟镇镇,起步于80年代,主要采用公司加农户的模式,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形成了基地、公司、农户完整的产业链和市场产销体系,并向针织机械等产业延伸。目前,形成了以工业集聚区为主体园区,翟西、翟东等几个针织特色村,实行错位集聚发展。全镇拥有针纺企业14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家,针织户1000多家。针织业从业人数达到10000余人,各类针织机械1万余台(套),年创产值8亿元,产品以针织(套)帽、围巾、手套、方巾、浴巾、毛巾被、毛毯、被单为主。依靠“产业+市场”的独特优势,逐渐形成了一批领头企业。
  偃师市针织产业起步较早,发展到现在已形成规模化,建议:政府牵头,将“偃师针织”申请认定为集体商标,扩大偃师针织的影响力,带有地方特色,使偃师针织更具规模化,促进偃师针织产业更好的发展。
商标发展战略涉及商标品牌的培育、发展、保护、扶持等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工作任务。除了政府要加强领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外,各有关部门也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挥职能优势,创新工作机制,制定扶持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扎实为企业服务,共同实施好偃师商标战略,为偃师县域经济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