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工作渐成“重头戏”

2014-01-24

◆  王东伟
  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乡镇人大工作,近年来,先后指导帮助全市11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建成人大代表之家11个,人大代表活动站50个,确保了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偃师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乡镇人大履职的新路径、新方法,稳步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舞台”越来越宽广
  为进一步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偃师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优化工作举措,从多方面拓展乡镇人大工作的活动平台。
  ——强化与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偃师人大常委会每次召开常委会议都邀请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列席会议,同时安排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分包乡镇人大工作,以便于加强沟通联络。2013年以来,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参与及列席市人大常委会各项会议189人次,参与各项活动353人次,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之间的工作指导和沟通交流,为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行权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指导乡镇人大主席依法履职。鉴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偃师市人大常委会从提高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履职能力上下功夫,切实提高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业务素质。20135月,偃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由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参加的专题培训会。培训会上,有关专家围绕“如何做好乡镇人大主席工作”,从法律规定到政策引导,从基层工作特点到基层人大作用的发挥,详细地阐述了乡镇人大工作的重点和策略,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理论实践课。
  ——组织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召开两次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以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总体要求,精心选择主题,组织各乡镇人大开展工作交流,同时根据工作实际,编印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小册子,供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学习研讨。通过多方面开展活动,为各乡镇人大工作搭建起更加广阔的舞台。
  
“剧本”强调依法监督
  偃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指导督促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开展对监督评价对象有关工作情况和乡镇派驻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议,指导各乡镇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20133月,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在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2011年和2012年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监督评价工作的情况,专门印发了《2013年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实施监督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13年乡镇人大主席团监督评价工作问卷调查表》,从制度层面和具体环节为乡镇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做出规范。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积极投入,通过采用集中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评议调查工作。偃师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加强与各乡镇人大联络指导,为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监督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解惑释疑。通过具体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开展监督活动,切实提升了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依法履职能力。
  
“主角” 是人大代表
  偃师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代表培训,丰富代表履职形式,努力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和积极性。
  ——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新一届人大代表产生后,市人大常委会首先对代表进行了集体培训,集中学习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和代表履职的基本常识。同时,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采取多种形式对代表进行再次系统培训。20136月,为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代表培训活动的指导,偃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各委室深入各乡镇开展代表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在学习培训活动中,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系统全面地学习了《代表法》、《监督法》和《河南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为代表履职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为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增强代表履职实效,20137月,偃师市城关镇人大主席团、缑氏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本选区市人大代表到首阳山镇视察调研;邙岭镇人大主席团、高龙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本选区市人大代表到岳滩镇视察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代表们开阔了视野,对自己选区外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通过交流沟通履职经验,不同选区的代表之间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大大提高了对履职的认识。很多代表表示:代表跨乡镇视察活动,能够使各乡镇之间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工作,希望这样的活动能够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