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开展部门预算审查

2014-02-11

    为进一步强化预算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元月15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预算审查小组对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公用事业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
    根据工作程序,元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机关组织召开审查工作会议,市财政局主管副局长介绍了2014年预算编制总体情况,被审查单位主管副局长汇报了本部门2013年预算编制基本情况,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又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各审查小组认真查阅各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编制情况,并与财政局和各单位进行沟通,充分交换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审查意见。元月26日,预算工委再次组织召开会议,向被审查部门通报审查情况,宣读审查意见,并要求市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限期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近年来,各单位都非常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基本都能够按照市政府编制部门预算文件要求,都试编行政支出预算,并逐步细化“三公经费”预算和会议经费预算,也都选择了试点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各部门所提供资料较为齐全,预算草案编制比较规范,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法规和预算编制技术规范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上年度结余资金未按照要求列入今年预算、预算编制不细化、未按要求报送“三公”经费预算表、重大项目支出缺乏绩效评价报告等。针对以上问题,审查组都提出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整改,限期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审查。各单位都表示回去后要将本次审查情况向部门领导做一次详细汇报,对于所列问题,将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
    按照十八大关于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在今年部门预算审查过程中,还对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了调查询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适时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
    通过这次部门预算审查,详细了解了各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尤其是项目建设资金安排情况和绩效情况,为人代会审查2014年财政预算报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