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

2014-03-13

    3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一府两院”、有关党群部门集中交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志刚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文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公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鹏华等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郭素玲通报了代表所提建议的基本情况。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344件(其中64件为议案转建议)。以内容划分,属于城建交通方面的114件,工业财贸方面的35件,教科文卫方面的48件,农村和农业方面的40件,政法方面的16件,其他方面的91件;以承办单位划分,市人大常委会2件,市人民政府332件(含交叉办理件),市中级人民法院7件(含交叉办理件),市人民检察院1件(交叉办理件),党群部门14件(含交叉办理件)。
    总体看,今年代表所提建议,不仅数量为历年最多,而且质量较高,涉及面广,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充分说明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在不断增强,同时也给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白志刚副主任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各承办单位的法定责任,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工作措施,一级一级抓好责任制的落实,避免“推诿扯皮”、“层层转办”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代表建议要认真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真正落实到行动,防止走过场。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要坚持按制度办事,做到交办、督办、答复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三是要注重实效,提高建议落实率。各承办单位要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工夫,注重提高建议的落实率。凡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有条件解决的建议,应抓紧落实,尽快解决;凡应当解决而受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建议,应列入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加以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受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建议,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
    四是要做好代表建议公开办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要以公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为契机,逐步探索完善建议办理公开机制,将建议办理情况交由群众评议,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建议的落实,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要做好代表视察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视察活动,及时与承办单位沟通协调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办理进度,促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代表看到实实在在的办理效果。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