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也是发展的动力

2014-04-01

◆ 张玲珍
    走进吉利法院,可以看到走廊上赫然挂着这样的警示语:“你如果拿了当事人一分钱,吉利法官的形象就在群众的心目中减了十分;你如果吃了当事人一顿饭,吉利法院的形象就在群众的心目中丧失净尽!”
  多年来,吉利法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郭燕燕同志担任院长以来,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有效举措对全院干警进行廉洁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制度保廉聚正气  领导带廉树正气   
  
  吉利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等廉政法律法规,结合吉利法院实际,健全完善了《干警廉政档案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廉政勤政保证金制度》以及《对干警违纪失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和处理的规定》等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保廉的良好局面,构建了“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本着“正人先正己,严兵先严将”的原则,院历届党组成员首先从自身抓起,在工作、生活各个方面都率先垂范,带头廉洁自律,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院领导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按照各班子成员的分工不同,划分出廉政建设的“责任区”,实行层级化管理。按照责任制,院长与各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干警之间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自职责,从而形成了一个从上至下的“金字塔”形廉政建设层级管理网络。
  法院领导的带廉美谈更是不胜枚举。今年夏天的一个晚上,陈志亮——负责立案和民事审判的副院长,正与爱人从超市买菜回家,半路上遇到一个熟人,于是这个熟人便向陈志亮请教咨询了一个案件。静静地听完案件陈述后,陈志亮为其进行了合理合法的分析。熟人见陈志亮长时间站着,就抢着为他提菜篮子并送到家门口。陈志亮起初并未在意,等到家后,才惊讶地发现菜篮子里多了一个信封,内装5000元现金。陈志亮感到很蹊跷,怀疑是那个熟人放进去的,便打电话通知熟人来把钱取走。但对方反复说是一点小意思,不肯取走。无奈之下,陈志亮只好把现金交给了院纪检组,让纪检组进行转交。陈志亮表示:“我们帮助人民群众解答疑惑是理所应当的,对于私自收受群众款项这种事,在吉利法院,是没有人敢、也没有人会做的!”
  
 源头倡廉扬正气  文化育廉养正气
 
     吉利法院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全面排查法院工作中在审判、执行、干部任用、财务管理等工作环节中易发多发的廉政风险点。一是加强对执行工作中评估、拍卖环节的监督,由专职监察人员在场监督摇号选择相关机构的全过程;二是强化审务公开的监督,对全院的财务收支、人事任免、任职考核、审执情况、考勤情况、车辆运行等敏感的事务定期予以公布,让干警知情并予以监督,从而及时防止了在工作制度及工作标准等方面可能出现的漏洞,严密控制了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变被动惩腐为主动倡廉。
  同时,为了提高廉洁意识,让干警时刻谨记公正廉洁的司法理念,法院一是在办公大楼内建立廉政文化长廊和警示教育基地;二是在吉利法院政务网站上开辟了以“五个严禁”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栏,设置了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专题展播栏,并为每位干警制作了“五个严禁”的桌牌,还通过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号码,设置固定举报信箱和互联网电子举报信箱,开通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和录音的举报电话,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三是坚持节假日前召开廉洁过节强调会,向干警发放以“五个严禁”为内容的警示短信。这些举措不仅充分发挥了司法廉政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约束、辐射作用,持续发扬了集体荣誉和良好传统,同时形成了全院上下风清气正、蓬勃向上的良好氛围。
  
干警守廉护正气  家庭助廉增正气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吉利法院坚持采取对干警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廉政谈心、廉政保证金等制度;另外,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在仪式上温读法官誓词和廉政誓词。通过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从思想上引导、制度上约束、案例上警示,促使廉洁意识入脑入心。不但对干警在岗期间按照制度实行有力监管,而且对他们在八小时工作之外也进行了有效监督,使全院干警逐步养成了“八小时在岗尽职尽责、八小时之外慎独慎行”的良好习惯。
  倡导家庭成员温馨关爱家庭,共同构筑廉政防线。一方面坚持每个节假日给每位干警家属一封“助廉信”,另一方面还组织开展了干部职工与家庭成员共同剪辑“廉政警句格言”、“中外廉政故事、制度”等活动,制作成30多本统一的剪报粘贴簿,并附上家庭成员的签名,作为家庭成员学习廉政知识、交流廉政心得的好教材。通过开展这些充满温情的家庭助廉活动,不仅帮助广大干警和家属一起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和前途账,也为每个小家庭营造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
  此外,吉利法院还坚持聘任廉政监督员制度和回访当事人制度,采取每案发给每名当事人一张廉政监督卡、在公共场所设立廉政监督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每案给诉讼代理人一句提醒语,规范其代理行为及与法官的交往界限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社会监督方法,不定期地对干警廉洁自律和公正司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定期通报情况,从根本上杜绝了干警吃、拿、卡、要、报等损害当事人利益的现象,彰显出法院的清廉之气。
  由于吉利法院有一个长期坚持不懈、行之有效的保障廉洁的好机制,有一个“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督廉”的捍卫廉洁的好氛围,有一个“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崇尚廉洁的好风尚,该院保持了建院以来31年零违纪的记录,被中央文明办、国务院纠风办授予“全国文明行业示范点”,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并荣记集体一等功,自2011年以来连续三年在全省161个基层法院人民满意度调查中位居前列,受到省高院的通报表扬,2013年6月还被洛阳市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